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160号中国银行第七层办公楼租赁权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具体租期以合同签订租期为准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160号中国银行第七层办公楼租赁权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具体租期以合同签订租期为准
【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次。
2、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拍卖人联系。
3、竞价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拍卖结束时最高价者成交。
4、办理报名手续时,竞买人需交纳1万元的竞买保证金。
5、拍卖成交后,相应标的买受人将按照收费标准(系统成交价的1.5‰,封顶10万)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支付方式为线上支付:标的竞拍成功后,中拍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使用费订单,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即可联系拍卖公司办理交割手续;若软件使用费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日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依法对其进行追缴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6、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退还;买受人需向委托人支付一个月房租的履约保证金;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买受人需于租期开始第二个月底前交清第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件,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7、交割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本人(凭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必须亲自到浙江山水拍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515号8楼)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一年租金的6%向拍卖人支付佣金。
9、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款及佣金后,本公司仅向买受人提供佣金部分的发票。
【保证金、成交款缴纳方式】
无论何种方式缴纳保证金或成交款,请竞买人支付时,标注上竞买人姓名、对应参拍的拍品全名。
缴款账户名:浙江山水拍卖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丽水市瓯江支行
账 号:3300 1694 3000 5300 1726
保证金或成交款缴纳成功后,请电话联系本公司(联系电话0578-*******),确认付款成功。
拍卖不成交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至竞买人(联系电话0578-*******)。
【特别提醒】
拍卖成交后,所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与委托人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山水拍卖公司受委托,对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160号中国银行第七层办公楼租赁权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拍卖平台: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拍卖时间:2024年3月7日上午9点至2024年3月7日上午10点止(延时的除外)
拍卖标的: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160号中国银行第七层办公楼租赁权(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具体租期以合同签订租期为准),出租面积约301平方米,起拍价*****元/年,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1万元,加价幅度500元,报名手续等详询山水拍卖公司。
特别说明:(1)出租用途:不得用于从事金融行业、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行业(如餐饮、美容等行业)。(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一年租金的6%向拍卖人支付佣金。
报名条件:报名者应是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企、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报名的需是以与报名人一致的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公司或其他组织报名的需是以与报名人一致的对公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
报名手续:参加竞买者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交纳1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竞买保证金请交至浙江山水拍卖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丽水市建行瓯江支行,账号:3300 1694 3000 5300 1726,报名手续等详询山水拍卖公司。
付款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委托人支付一个月房租的履约保证金;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买受人需于租期开始第二个月底前交清第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报名咨询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6日下午4点止(双休日除外)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下午4点止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地点:中拍平台或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515号山水大厦8楼808室
拍卖业务咨询电话:(0578)******* *******
报名手续办理电话:(0578)*******
保证金缴退联系电话:(0578)*******
浙江山水拍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浙江山水拍卖股份有限公司
竞 买 须 知
一、竞买人在拍卖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会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组织进行(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各方需遵守该平台的运行规则。
三、竞买报名、账号注册、使用
1、竞买人必须按照规范的网拍流程进行操作,可自行操作网络拍卖系统注册并实名认证(须使用真实的个人或单位信息:营业执照或其他机构证照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邮箱账号必须准确无误)。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并点击网络报名后,等待注册账号被激活。在网络拍卖会开始前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了解并掌握本次网络拍卖会相关操作办法。竞买人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宽带、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竞价活动,应该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2、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自己使用。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竞买的注册账号的安全性负责。凡使用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账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盗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者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盗用,拍卖人、网络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价账号为意向人参与竞价的唯一凭证,各竞价人需认真保管,该竞价账号一旦登陆并参与竞价即视为意向人本人参与竞价,并接受竞价结果。初次登记的竞买人应对初始密码及时修改,如因未及时修改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及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意向参与竞买者未开设中拍平台用户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浙江山水拍卖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资料;详细如何办理报名手续可以咨询浙江山水拍卖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78-*******、*******)。如委托手续不全或委托关系未经本公司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保证金的缴纳
竞买人参与竞价应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拍卖人指定账号,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手续及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分配竞价号牌。如拍卖成交,保证金抵作拍卖价款;如拍卖不成,保证金在拍卖后规定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
五、报价规则
1、拍卖标的加价幅度在网络拍卖系统中设定,在起拍价基础上设有竞价阶梯可供竞买人报价。竞买人可选择按钮出价。竞买人也可选择自由报价。在“出价栏”输入你的报价,点击确认。拍卖人在此提醒:选择自由报价,因竞买人输入操作不当而造成的风险是不可逆转的,因此建议竞买人尽量使用竞价阶梯报价。本场拍卖会采用多次报价方式进行竞价。网络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到达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经拍卖师确认即为拍卖标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2、拍卖中,如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卖标的的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标的此次拍卖不成交。
六、网络竞买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由竞价阶段: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设定的竞价阶梯进行报价,竞买人报价高于当前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拍价),即为有效报价。
(二)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阶段是在自由竞价阶段产生的最高报价的基础上按设定的竞价阶梯进行的报价,限时竞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限时竞价周期。
(三)鉴于网络可能存在的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阶段充分出价,在限时竞价阶段及时出价。两个不同阶段的竞价时间以总时长的方式显示在页面上,阶段之间跳转无任何提示,因此竞买人应密切关注竞价时间的变化以免错失出价时机。
七、网上竞买风险
1、由于网络竞价系统出现网络中断、停机、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暂停网络拍卖,待排除影响网络竞价因素后,重新启动网络竞价。
2、网络拍卖活动的时间(计时)以网络拍卖系统时间(计时)为准。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计时)与网络拍卖系统时间(计时)不同而导致竞买人未按时参加拍卖或其他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瑕疵、免责声明
1、本公司对此次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期间内认真阅读有关说明,亲自实地查看标的,并对标的进行谨慎的选择,同时对其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已对标的现状勘查确认,竞价成交后,承担标的瑕疵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在拍卖前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竞买人或者拍卖师在拍卖中通过网络平台告知竞买人,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3、竞买人有如下行为,致使出价活动不能正常进行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一)因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导致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的;
(二)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的;
(三)未及时关注登录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四)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出价的;
(五)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时间与拍卖大厅时间不符而导致未参加报价的。
4、根据法律规定,本公司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若委托人、拍卖人、网络拍卖平台决定中止、终止、暂缓拍卖、暂时休会或委托人决定撤拍的,竞买人无条件接受。因撤拍、停拍而造成竞买人损失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5、自拍卖成交之日,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九、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收费细则
中拍平台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收取软件使用费,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见《平台收费规则》。平台收费规则详见: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help/helpcenter_charge.html
十、拍卖成交后的拍品结算交割
1、拍品成交后,网络买受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拍卖人营业场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选择约定的其他方式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
2、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竞价,移交时按现状进行移交,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因此对标的价值产生的影响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
3、提货时按现状进行提货,买受人不得对标的数量、品质提出异议,且不得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及佣金的金额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
4、鉴于拍卖交易的特殊性和拍卖标的性质的特殊性,所有拍卖标的一经成交均不宜退货。所有拍卖标的一经拍卖成交后,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中有关“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5、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款及佣金后,本公司仅向买受人提供佣金部分的发票,本公司不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成交款的任何票据。
十一、违约责任
1、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拍卖公司可解除《成交确认书》,且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该保证金由拍卖公司收取作为经济损失补偿,并由买受人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拍卖标的物再行拍卖的,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买受人逾期逾期提货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4、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竞买人应认真阅读《竞买须知》,一旦进入网拍大厅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遵守上述各条款之规定,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拍品目录
序号 | 拍 品 名 称 | 出租面积约(㎡) | 佣金 |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元/年) | 加价幅度 (元) | 用途 |
1 |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160号中国银行第七层办公楼租赁权(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具体租期以合同签订租期为准) | 301 | 年租金的6% | 1 | 500 | 不得用于从事金融行业、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行业(如餐饮、美容等行业)。 |
特别说明:
1、以上标的设保留价。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一年租金的6%向拍卖人支付佣金。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到期未签视为买受人违约。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委托人支付一个月房租的履约保证金;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买受人需于租期开始第二个月底前交清第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5、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会前实地查看标的物具体情况,所有参与竞拍的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示对本次拍卖标的无任何异议。
拍卖注意事项
一、有关事项:
1号标的: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160号中国银行第七层办公楼租赁权(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具体租期以合同签订租期为准),出租面积以实际为准,如有变动,不影响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1号标的由委托人按实际情况交付(交付以交付时现状为准);租赁期限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
特别说明:
(1)出租用途:不得用于从事金融行业、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行业(如餐饮、美容等行业)。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退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到期未签视为买受人违约。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委托人支付一个月房租的履约保证金;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买受人需于租期开始第二个月底前交清第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5)买受人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委托人合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社会治安规定、严禁黄、赌、毒现象发生,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和财务被盗事故。
(6)买受人须服从委托人安全保卫管理,夜间21:00前清场,非工作日进入大楼须提前审批。
(7)买受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因买受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买受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8)买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房屋方案须通过我行认可,不得转租他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遵守以下事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需按约定支付佣金、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买受人无欠款,并保证房屋完好交还委托人,履约保证金退还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凭成交确认书和买受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附后),否则视为违约。
(3)标的如发生展示期与移交时期现状有所区别的,按移交时现状为准。
(4)租赁期限内,除房产税由委托人承担外,其他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担。出租房产移交前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由委托人负责结清,移交后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如须对租赁房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应事先告知委托人,整改方案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整改时,不得危及房产整体建筑安全。改造费用及安全、质量等相关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6)使用期间,买受人应管理好标的,标的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如:房屋局部漏水,门、窗、水电等设施的损坏等)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确保标的主体结构安全,如遇政府部门要求对租赁标的及设施进行改造的,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买受人应无条件协助配合。标的在租赁期内由于买受人的原因造成损坏、灭失的,由买受人承担照价赔偿责任。
(7)拍卖成交后,在使用期间买受人应当根据消防安全的需要,配置合格的、相应种类、 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8)买受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或改变用途,否则按违约责任处理。
(9)租赁期满,买受人必须腾空使用房交还委托人。如委托人再行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权。
(10)买受人在使用房屋期间从事的一切活动和经营,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法经营或从事犯罪活动。
(11)买受人在使用房屋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安全生产法”规定进行经营活动。确定买受人为租用单位安全负责人,并服从辖区派出所及社区的领导、监督。否则,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法律责任,概不涉及委托人。
(12)买受人在使用委托人房屋期间要搞好房前屋后的卫生,积极配合、服从辖区及社区等有关部门对其卫生、安全检查和监督。
(13)房产水电均按现状管理。水电费按水电部门规定价格执行,如出现总表度数与分表度数不符,应分摊差额水电费,否则委托人有权停供水电。
(14)委托人和买受人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5)买受人逾期支付占用费时,须按逾期部分每日0.5%支付滞纳金且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6)租赁期内因国家、城市发展建设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或提前收回租赁标的,委托人应提前30日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接到委托人通知后,应在委托人规定的期间内无条件搬离,委托人对买受人不作其他任何补偿;已缴的租金按实结算后不计利息退还买受人。
(17)未尽事宜请遵守《租赁合同》有关条款执行,所有合同事项均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以上事项如买受人有违反的,按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会前实地查看标的物具体情况,所有参与竞拍的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示对本次拍卖标的无任何异议。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退还;买受人需向委托人支付一个月房租的履约保证金;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买受人需于租期开始第二个月底前交清第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买受人以任何方式付款都必须将全部款项交付指定帐户后才能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三、拍卖成交后,标的买受人需按一年租金的6%向拍卖人支付佣金。
四、本次拍卖如拍卖公告与本拍卖会资料不相符的,以本拍卖会资料为准。
五、本次拍卖会的拍卖公告、拍卖会资料及补充说明均作为本次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附件。
六、凡发现拍卖会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有违规行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监管电话:0578—*****。
浙江山水拍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基本信息 | |||
车主 | 车牌号 | ||
品牌 | 车型 | ||
排放标准 | 档位类型 | ||
排量 | 颜色 | ||
拍照日期 | 行驶里程 | ||
车辆状况 | 车辆用途 | ||
进口/国产 |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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