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684破1号宜城市宇华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4鄂0684破1号宜城市宇华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宜城市宇华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宜城市宇华纺织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3年11月6日下午,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召集召开了宜城市宇华纺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部分债权人的要求,经受案法院同意,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非现场会议两种方式召开。
经统计,截止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共申报债权36笔,申报债权总额为*********.21元。经管理人审查,认定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为零的债权人11人,认定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为25人,债权总额为********.37元。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参会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25人,有23名债权人分别以现场参会、线上参会和会后审议会议决议三种形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其中,现场参会人数为16人,线上参会人数3人。会后审议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后通过邮寄等方式行使表决权的有4人。会议共发出表决票23票,收回23票,按管理人审查认定的债权总额计算,23名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总额为********.37元。其中,工程价款优先债权人1人,优先债权额*******元;抵押债权人4人,抵押债总额为********.03元、普通债权额为*******.33元、劣后债权额*******.99元;税收债权1笔,税收债权额*******.51元,劣后债权额*******.42元;普通债权人17人,普通债权额********.73元、劣后债权额******.36元。审议表决的事项共有9项,即《关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的财务预算报告》《破产财产接管(监管)方案》《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表决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报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债权后编制的《债权表》《关于计算并支付管理人报酬的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于继续以租赁方式经营债务人资产的报告》《重整计划草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
1. 关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的财务预算报告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2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92%,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7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5.43%。
表决结果:通过。
2.破产财产接管(监管)方案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22人(不含1名弃权债权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88 %,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7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7.46%。
表决结果:通过。
3.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表决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报告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2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92%,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7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5.43%。
表决结果:通过。
4.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19人(不含3名弃权债权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76%,所代表的债权额为********.92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65.61%。
表决结果:通过。
5.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债权后编制的《债权表》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20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8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1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1.75%。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计算并支付管理人报酬的方案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21人(不含1名弃权债权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84%,所代表的债权额为********.99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69.98%。
表决结果:通过。
7.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本项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经统计,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共有4人,抵押债权额为********.03元,对本项表决事项不享有表决权。扣除后,对本项表决事项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21人(含享有普通债权和劣后债权的抵押权人2名),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4元。投同意票的人数为16人(不含3名弃权债权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76.19%;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4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8.22%。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继续以租赁方式经营债务人资产的报告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12人(不含11名弃权债权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46.2%,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3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25.42%。
表决结果:未通过。
9. 重整计划草案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同意票的人数为20人(不含1名弃权债权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80%,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6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比例为54.6%。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已经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的事项,依法成为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如有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之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宜城市宇华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6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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