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中标公告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兴一居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仁居路58号附16号 2,2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兴一居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现有两个校区(温江校区、武侯校区),占地面积约318亩,在校学生7000余人(其中温江校区6300人,武侯校区700人),教职工500余人。采购人拟引入一家餐饮服务企业对采购人两校区食堂进行经营,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经营项目一:温江校区第一食堂一至二层、第二食堂一至二层(二层设为教工餐厅)总面积约为4600m?,第一食堂一楼建筑面积约2055平方米,其中后厨建筑面积约560平方米;二楼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其中后厨建筑面积约89平方米;第二食堂一楼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其中后厨建筑面积约471.7平方米;二楼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其中后厨建筑面积约255平方米。 经营项目二:武侯校区食堂一层食堂面积约为600m?。 所有畜禽肉类的均须符合 GB*****-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GB/T *****—2021 《畜禽肉追溯要求》的要求,同时均可做到实地准确溯源;所有肉类不得检出兴奋剂(包括但不限于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氯霉素等物质)。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场)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随每批次供货时按批次提供)。畜禽肉类应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或检测)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肉类供应必须保证为当日生产,畜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岗位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责任明确到人; (2)食品安全应符合GB/T *****-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 *****-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规定; (3)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等过程中应符合GB *****-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市场监管总局2018第12号中的相关规定; (4)应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检验和索票索证制度; (5)应将菜品分类存放,并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加工食物; (6)按照规定要求存储食品,定期对库存的食品进行检查,过期、变质的食物不得使用; (7)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相应规定; (8)供应商必须对所采购的一切原料,按批次索票索证并建档保管备查,采购原料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 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9)采购人有权对原料供货渠道和供应商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考察论证,对存在问题的原料供货渠道和供应商,采购人有否决权,并责令供应商限期调整,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供应商; (10)负责食堂安全平稳运行,保证食品安全及菜品质量,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和传染性疾病等群体性安全事故,并随时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 (11)经营前须为本项目购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3.3设施设备安全: (1)定期巡视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2)严格按照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操作间的所有阀门,切断操作间的气源、火源和电源。 3.3.4加强食堂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后厨。 3.3.5合同期内若供应商出现严重违约行为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冻结、封存食堂设施设备及货物等,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因此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 2,2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勋(采购人代表)、刘旸旸、曾庆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收费金额为*****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7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210*********[2023]*****
2.采购品目名称:C********餐饮服务;
3.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
4.成交供应商:四川兴一居商贸有限公司
5.成交金额:本项目按固定单价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详见文件中固定报价金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盛西路2号6栋13层2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28-********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4日


标签: 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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