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沙工业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中标结果
企沙工业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中标结果
受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对《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将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二、项目编号:KLFCGD********三、项目内容:《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一项,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废标后重新采购未能成立六、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9时00分。八、评审小组成员:周燕、杨超华、梁菲九、单一来源采购结果:成交供应商:广西工联工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元整(¥199000.00)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秀灵路33号十、结果公告时间:1个工作日十一、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1.采购单位: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潘日边;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沙企一级路东湾公司综合楼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通讯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幢)605号房 邮编:538001 联系人: 梁莉萍 电话:****-******* 传真:****-*******十二、公告说明:1.潜在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 传真:****-*******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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