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龙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费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嘉龙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费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 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37层 | 598,000.00元 | 80.19 |
采购包1(法律援助服务):
服务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法律援助服务 | 嘉龙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服务 | 提供一审诉讼阶段的应诉等法律服务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管理、人工、杂费、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 尽可能排除罗源资规局等单位的责任,妥善解决嘉龙公司案。 | 1年(可随诉讼时间延长)。 | 次 | 高质量 | 598,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吴才松 |
评审专家: | 郭永忠 、 蔡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载明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不得含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予以注意。 B.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C.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新支行;帐号:130*****040******。(若非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所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法律援助服务:0.89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均通过。政策优惠情况:无
名称: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罗源县凤南东路15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朱丽彬、林秀芳、陈志英
电话:0591-********
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7日
标签: 建设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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