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2024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隆回县2024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隆回县2024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8日

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4〕******

甲方(全称):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全称):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名称

(1)服务项目名称:隆回县2024年一季度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品安全监督抽捡服务项目。

(2)服务区域:全县各乡镇(街道)。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份)

单价(万元)

价格(万元)

备注

1

隆回县2023年二至四季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捡服务项目

700

435

30.45

合计

700

30.45

注:1、报价包括检测费、检测报告(合格:一式两份,不合格:一式四份)打印邮寄费、购样费、抽检差旅费、餐费(含甲方执法人员2人/组)、车辆费等。

2、抽检计划见《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附件1),具体细类食品的批次以甲方实际工作需要的最终抽检情况为准。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

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3月31日

四、付款方式

(一)2024年5月底结算检测相关费用。乙方领款时须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

(二)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20*****000******

开户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港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LXCQM12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平路9号

五、服务要求

(一)抽检地点:隆回县各乡镇(街道)。

(二)重点抽检对象:辖区内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校园及周边,学校食堂配菜公司、工地食堂、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生产经营的食品,近年来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监管需要对网络销售食品进行抽检。

(三)食品抽检任务监督抽检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参照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执行,执行时可根据国家总局2024年食品抽检监测计划适时调整。

(四)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任务监督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参照《2023年湖南省市县专项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自选品种、自选项目推荐表》(湘市监食〔2023〕15号)执行。其中,必检品种、必检项目和总局规定可选项目在省局制定的《湖南省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下发后实施。

(五)抽检要求

1.承捡机构应当建立食品抽检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检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抽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保证抽检工作质量,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抽样检验结果要求严谨、科学、公正、准确。

2.抽检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抽检委托书等文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不得少于2人。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应当现场封样。复检备份样品应当单独封样,交由承检机构保存。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并由抽样人员、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样品采集后应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

(六)具体要求

承检机构负责样品采集及封存运输、抽样单填写及样品信息汇总报送、实验室检验、不合格报告及检验结果信息寄送、检验结果汇总分析,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要求: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指定检验人独立进行食品检验,与检验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检验人应当予以回避;食品检验人不得与其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检验业务委托人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影响其检验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食品检验人应当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2.依法检验:承检机构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政府市场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组织检验检测工作。

3.按时检测:按照采购人要求,严格按时开展采样、样品检测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及时将检测结果报采购人。

4.结果运用: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采购人要求,作出评价报告。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公开检测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其结果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若复检结论发生变化超过2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要求承检机构支付复检费用。

(七)权益保护

1.乙方必须严格按成交价格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加价。

2.乙方实施的抽检不合格率必须按期达到甲方的要求(3.5%),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低于3.5%的计划在省局规定的任务完成时间内进行补抽,补抽的一切费用包括检测费、检测报告(合格:一式两份,不合格:一式四份)打印邮寄费、购样费、抽检差旅费、餐费(含甲方执法人员2人/组)、车辆费等由乙方承担,在省局规定的任务完成时间内通过补抽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仍未达3.5%,乙方拒付该计划抽样检测费。

3.甲方负责工作任务的下达和完成进度的考核,乙方未按照要求履行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扣除相应检验费用,剩余任务可以由甲方交由其他服务区域的承检机构承接。承检机构应接受采购人对本项目实施的全程质量、进度检查与监督,必须与采购方紧密配合并快速响应。

4.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发布抽检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抽样单位馈赠,不得利用抽检工作及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甲方将此次抽检抽样完成率、不合格食品发现率、不合格食品追溯处置率纳入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内容,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八)违规行为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有抽捡单位投诉并经调查属实的;

2、无正当理由不按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服务,或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

3、服务、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响应承诺的;

4、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正常抽捡活动的;

5、不按实结算,出具虚假结算单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由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九)其他服务要求

1.响应时间及说明: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提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24小时响应,正常情况下,4小时内抽检人员队伍须到位,应急情况下,3小时内抽检人员队伍须到位,如承检单位在本项目合同周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响应次数和人员队伍到位情况达到2次(含)的,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本项目抽检单位资格。

2.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考核要求,如乙方满足不了甲方的考核要求,则视为承检机构自动放弃合同履行,则甲方有权从本次采购各包的候选单位中按序增补承检机构。

3.如甲方要求,乙方须提供本项目检验检测的任何资料。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1、提请隆回仲裁委仲裁; 2、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玖份,其中正本伍份、副本叁份,甲方执正本叁份、副本壹份,乙方执正本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财务报账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1:湖南省2024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任务部署及国抽系统数据报送要求

附件2:《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在场人:

合同签订地点: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订日期:2024年2月23日

附件下载:

标签: 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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