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容县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重2)(项目编号:YLZC2015-J1-1440)成交公告

2013-2014年容县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重2)(项目编号:YLZC2015-J1-1440)成交公告


2013-2014年容县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重2)(项目编号:YLZC2015-J1-1440)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3-2014年容县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重2)
二、采购项目编号:YLZC2015-J1-1440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3月28日—2016年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五、谈判时间: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
六、成交结果:
A分标
成交人名称:广西华普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元整(¥252,000.00)
成交人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3号德瑞花园6幢7楼705、706号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小计

备注

1

便携式移动监控设备

2


1830.00

3660.00

 

2

长防暴棍

10


50.00

500.00

 

3

警察强光手电

21


100.00

2100.00

 

4

警察防爆头盔

10


100.00

1000.00

 

5

电子阅读器

32


1500.00

48000.00

 

6

斑马条码机

1


900.00

900.00

 

7

多功能电钻

5


260.00

1300.00

 

8

彩色激光自动双面打印机

6


3600.00

21600.00

 

9

移动硬盘

1


402.00

402.00

 

10

速录笔

44


540.00

23760.00

 

11

执法记录仪

28


1166.00

32648.00

 

12

笔记本电脑

15


7800.00

117000.00

 

 投标总价: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捌佰柒拾元整(¥252,870.00)

  投标成交总价: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元整(¥252,000.00)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七、谈判小组成员:陈燕华池通光林诚 组长:陈燕华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农华昌联系电话:****-*******
九、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
十、成交公告有效期: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一、说明:
1.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蒙仕金)  FAX: ****-*******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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