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104破13号四川海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认定结果公示
2023川0104破13号四川海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认定结果公示
告 示
四川海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珊建设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5日作出(2023)川0104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简阳市君晟睿混凝土有限公司对海珊建设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2023)川0104破13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海珊建设公司管理人(以下合称“管理人”),黄如鑫为负责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止2024年3月6日,海珊建设公司尚欠职工工资******.5元,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7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元,但未欠付伤残补助、医疗补助费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至2024年3月22日止。
职工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依据。
特此公示。
四川海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7日
附件:《四川海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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