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业园区公租房建设(循环产业园区)设计预中标结果
2015年工业园区公租房建设(循环产业园区)设计预中标结果
普定县2015年工业园区公租房建设项目(循环产业园区)设计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6)292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定县普信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普定县2015年工业园区公租房建设项目(循环产业园区)设计(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190号)已于2016年04月11日0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0%
中标工期:2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孝钦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中标价:国家收费标准下浮18%
中标工期:2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成志荣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国家收费标准下浮19%
中标工期:28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谭立龙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年5月9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普定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4日
标签: 租房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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