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融媒体中心扩大“一线台江”公众号、视频号影响力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融媒体中心扩大“一线台江”公众号、视频号影响力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台江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平小区1号三层
联系方式:136*****805
供应商(乙方):福建娜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三叉街街道金浦小区5座(金浦社区居委会)一层29室
联系方式:158*****902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新闻服务 | 360,000(1项) | ¥0.89 | ¥320,400.00 | 1.时政摄影50次,包括不仅限于甲方通知的大会、活动、调研,时间含周末及节假日,乙方派工需要在1个小时之内响应并到场,半天为1次派工; 2.公众号排版。乙方需安排具有一定美编(含海报设计)能力的专岗支持,工作日日推送(1-3组),周末及节假日1组,任务搞除外,编辑需在30分钟之内响应; 3.稿件上传。乙方安排的编辑需将每天发布的推文和短视频,通过三审平台流转,严格落实稿件三审制度; 4.线上互动。合作期间,乙方需完成线上推广每月1次(可选公众号、视频号、直播等平台),含策划执行,除互动礼品外,不产生额外费用,互动方案提前报甲方审批; 5.线下推广。合作期间,乙方需完成线下推广2场(含公众号、视频号),含策划执行,除互动礼品外,不产生额外费用,单场公众号和视频号的粉丝量需增加1000以上,互动方案提前报甲方审批; 6.后台维护。针对甲方官方公众号、视频号的后台粉丝留言、评论工作时间需实时维护、管理,周末及节假日顺延; 7.短视频10条。时长在1分钟左右,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策划、脚本、拍摄,需有演员出镜,突发性事件需按甲方要求及时响应; 8.流量助推。合作期间,需完成央视网、新华网等主流平台的甲方自有账号单条视频阅读量50万+3条,抖音等商业平台的甲方自有账号100万+浏览量2条; 9.新闻直播。合作期间,需在台风、疫情等特殊、应急性时期支持1场新闻直播(含策划、摄像、出镜等岗位); 10.上宣支持。合作期间,需将甲方的优秀推文及短视频向上宣推送,在新福建、中新网、央视网、学习强国等平台(总平台)的推送条数各不少于20条; 11.合作期间的影像资料属双方所有,双方在使用时必须注明出处,并仅用于非盈利宣传,乙方需每周将素材(含视频、图片)的原像素发送至甲方; 12.合作期内,乙方需购买设计、字体素材网站图库,保障版权合法权益; 13.培训共享,在合作期间,双方共享新媒体业务的培训。 |
合同金额: 320,4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零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2日
履约地点:福州市台江区融媒体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07月03日
2024年03月11日
合同附件:
福州市台江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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