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宁波高新区第十五批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政策审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宁波高新区第十五批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政策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的政策意见》(甬高科〔2021〕42号)和《关于申报2023年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政策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经企业申报、所属街道(专业园)初审、主管部门复核,我区拟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进行财政补助。现按规定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扫描版)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1日-3月18日
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803室(邮编******
电话:********
邮箱:*********@qq.com

附件:2023第十五批促进区域稳进提质公示.xlsx

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3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域经济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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