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第二批检验试剂项目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第二批检验试剂项目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1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采购第二批检验试剂项目07包人β淀粉样蛋白1-42(Aβ1-42)检测试剂盒
项目编号:23AT080*****138-007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润益佳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包公大道与大众路交口安徽尚荣大健康产业园5栋201西南角
成交金额:70元/人份
采购人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北路64号
联系人:汪科长
联系方式:139*****226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或在线提交质疑函件,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11日
标签: 检验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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