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苟角镇红星村、大梨树村、水浮山村、曾拱桥村、薛家坪村、红朝门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物品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苟角镇红星村、大梨树村、水浮山村、曾拱桥村、薛家坪村、红朝门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物品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苟角镇红星村、大梨树村、水浮山村、曾拱桥村、薛家坪村、红朝门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物品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重庆鑫安园林设施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半边堡山水天成小区1号附4号2-1 451,94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重庆鑫安园林设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垃圾车 电动垃圾压缩转运车 程力牌 规格:长5860mm、宽1950mm、高2100mm 型号:程力牌CL5040ZYSBEV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 1(辆) 331,990.00 331,990.00
1-2 垃圾车 环卫电动三轮车 富贵 规格:长3500mm、宽1295mm、高1755mm 型号:FG3000DZH-2 1(辆) 38,933.00 38,933.00
1-3 其他室外装具 240升垃圾桶 鑫安 规格:长735mm、宽575mm、高1120mm 型号:XA-02-10 350(个) 231.50 81,02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熊文(采购人代表)、罗川、谢泸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地址:苟角镇大田街17号

联系方式:136*****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市辖区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14幢 306号

联系方式:13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1*****881

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1日


标签: 人居环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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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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