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苟角镇红星村、大梨树村、水浮山村、曾拱桥村、薛家坪村、红朝门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物品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苟角镇红星村、大梨树村、水浮山村、曾拱桥村、薛家坪村、红朝门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物品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重庆鑫安园林设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半边堡山水天成小区1号附4号2-1 | 451,948.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重庆鑫安园林设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垃圾车 | 电动垃圾压缩转运车 | 程力牌 | 规格:长5860mm、宽1950mm、高2100mm 型号:程力牌CL5040ZYSBEV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 | 1(辆) | 331,990.00 | 331,990.00 |
1-2 | 垃圾车 | 环卫电动三轮车 | 富贵 | 规格:长3500mm、宽1295mm、高1755mm 型号:FG3000DZH-2 | 1(辆) | 38,933.00 | 38,933.00 |
1-3 | 其他室外装具 | 240升垃圾桶 | 鑫安 | 规格:长735mm、宽575mm、高1120mm 型号:XA-02-10 | 350(个) | 231.50 | 81,025.00 |
熊文(采购人代表)、罗川、谢泸漫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
地址:苟角镇大田街17号
联系方式:136*****876
名称: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市辖区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14幢 306号
联系方式:131*****881
项目联系人: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1*****881
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1日
标签: 人居环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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