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林业局二中桥、苇河镇苇新四号桥、苇河镇村屯危桥、苇河镇基建桥、苇河林业局三里半桥建设项目监理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林业局二中桥、苇河镇苇新四号桥、苇河镇村屯危桥、苇河镇基建桥、苇河林业局三里半桥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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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林业局二中桥、苇河镇苇新四号桥、苇河镇村屯危桥、苇河镇基建桥、苇河林业局三里半桥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G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林业局二中桥、苇河镇苇新四号桥、苇河镇村屯危桥、苇河镇基建桥、苇河林业局三里半桥建设项目已由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尚发改函〔2024〕10号、尚发改函〔2024〕12号、尚发改函〔2024〕13号、尚发改函〔2024〕14号、尚发改发〔2024〕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尚志市苇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桥梁,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箱涵、圆管涵,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工程量以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尚志市苇河镇。

2.3监理服务期:施工期207日历天,计划自2024年04月07日始,至2024年10月31日止;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监理等服务。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32.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信誉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②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③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在2022年度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近三年为202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备道桥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5.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监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监理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尚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尚志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213

招 标 人:尚志市苇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912

代理机构:黑龙江显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龙轩路1856号红星佳园小区B4号楼1单元23层2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58*****92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9) 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4)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2)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5)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9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2.2.4(1)

技术建议书

90分

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性(10分)

大纲编制内容完善、层次分明、措施齐全、风险分析合理者,得10分;内容较完善、层次较分明、措施较齐全、风险分析较合理者,扣0.1-10分,没有得0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10分)

监理大纲依据充分、监理工作目标明确者,得10分;监理大纲依据较充分、监理工作目标基本明确者,扣0.1-10分;没有得0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10分)

监理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有针对性者,得10分;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较合理、职责基本明确者,扣0.1-10分;没有得0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10分)

监理工作程序规范、方法和制度合理可行者,得10分;监理工作程序较规范、方法和制度基本合理可行者,扣0.1-10分;没有得0分。

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监理措施(10分)

方案可行、措施有力、有针对性者,得10分;方案基本可行、措施一般者,扣0.1-10分;方案不可行、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10分)

方案可行、措施有力、有针对性者,得10分;方案基本可行、措施一般者,扣0.1-10分;方案不可行、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10分)

内容考虑周全、措施有力者,得10分;内容考虑一般、措施一般者,扣0.1-10分;内容不周全或未予考虑的,不得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10分)

理解全面、分析合理、措施得当、方法先进者,得10分;基本理解、措施方法一般者,扣0.1-10分;不尽合理或没有,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10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合理可行者,10分;基本合理者,扣0.1-10分;不尽合理或没有,不得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 =0.2;E2=0.2。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三里半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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