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睿诚-公开招标-HRC2023年度信用卡违约透支及个人信用贷款逾期催收项目-中标公告
华睿诚-公开招标-HRC2023年度信用卡违约透支及个人信用贷款逾期催收项目-中标公告
华睿诚-公开招标-HRC(2023)-CG159-2024-2025年度信用卡违约透支及个人信用贷款逾期催收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10:40:04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结果公告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2024-2025 年度信用卡违约透支及个人信用贷款逾期催收项目:
中标人:涵信金服(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本公告
中标人:浙江友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本公告
中标人:厦门翰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本公告
中标人:厦门煌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本公告
二、其他:
(一)中标信息及其他
1、中标人:涵信金服(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6号1502室
中标价:逾期 61-120 天费率 3.8%;逾期 121-180 天费率 4.9%;逾期 181 天(含)以上费率 8.7%;账销案存收回费率 11.7%;证券化收回费率 11.7%
税率:6%
服务期限:二年
2、中标人:浙江友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府东路168号锦美商厦705室-8
中标价:逾期 61-120 天费率 5.25%;逾期 121-180 天费率 6.75%;逾期 181 天(含)以上费率 10.5%;账销案存收回费率 15%;证券化收回费率 15%
税率:6%
服务期限:二年
3、厦门翰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0号506室5-1区
中标价:逾期 61-120 天费率 5%;逾期 121-180 天费率 7%;逾期 181 天(含)以上费率 11%;账销案存收回费率 16%;证券化收回费率 16%
税率:6%
服务期限:二年
4、厦门煌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20号2408单元
中标价:逾期 61-120 天费率 5%;逾期 121-180 天费率 7%;逾期 181 天(含)以上费率 11%;账销案存收回费率 15%;证券化收回费率 15%;
税率:6%;
服务期限:二年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宋艳萍、张丽安、周章强、黎建新、龚剑平
(三)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
1、以单个项目二年暂估总金额为基数,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0,100]万元的部分,按1.5%计取;(100,500] 万元的部分,按0.8%计取;(500,1000] 万元的部分,按0.45%计取;(1000,5000] 万元的部分,按0.25%计取,在此基础上按3.3折后计取。
本次招标代理费为*****.50元由四名中标人共同承担,每名中标人须缴交4805.63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四)其他
1、本项目设有(备用)中标人
(备用)中标人:锦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211号九龙大厦6、11、12、13层
中标价:逾期61-120天费率5%;逾期121-180天费率7%;逾期181天(含)以上费率10%;账销案存收回费率16%;证券化收回费率15%
税率:6%
服务期限:二年
2、(1)福州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中任三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规定属于资格性审查不通过。(2)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所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中任三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中任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规定属于资格性审查不通过。(3)其他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通过。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7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92-*******
电子邮件:chenyanxi@xm.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6 号北方商务大厦 211 单元
联 系 人: 小郑
电 话: 0592-*******
电子邮件: huaruichengx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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