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湖江大桥连坳大桥渡改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赣县区湖江大桥连坳大桥渡改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7-*******

通讯地址: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灌婴路1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赣县区湖江大桥(连坳大桥)渡改桥工程

建设地点:

赣县区湖江镇

建设单位:

赣州市赣县区交通运输局

环评机构:

赣州格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代码2204-******-04-01-******,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永久占地约19.179公顷(287.685亩),临时占地约110.562亩。位于赣县区湖江镇, 起于赣江西岸,接县道X807(五云至夏浒公路),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跨越赣江,终于赣江东岸,接县道X904(梅林至湖新公路),路线全长 4.634公里,其中主线桥梁及引道长2.371公里(桥梁全长909米),西岸X807连接线长1.951公里,东岸X904连接线长0.312公里。主线桥梁及引道(桩号K0+414.895~K2+786.010)设计标准采用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K0+414.895~K1+500路基宽22.5米,K1+500~K1+550路基宽22.5~28米,K1+550~K2+786.010路基宽28米;西岸 X807 连接线(桩号L1K0+000~L1K1+950.792)设计标准采用二级公路,设计速度 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东岸 X904 连接线(桩号L2K0+000~L2K0+312.47)设计标准采用城镇化地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 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3.5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等主体工程,取弃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和营运期环保工程。全线共设大桥(湖江大桥、夏浒大桥)2座,涵洞8道,平交3处。

土石方挖方总量105.512万m3,填方总量为56.279万m3,土石方经平衡调配后,无借土,产生弃方49.233万m3。项目总投资*****.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1万元,占总投资的0.9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水土流失、临时占地、线路及桥梁施工等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生态保护防治措施。遵循避免、减缓、恢复、补偿原则,

能避则避,否则减缓,再行生态补偿。采取有效工程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施工期废水排入、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要保留表土层,用于土地复垦或绿化,将表土均铺在平整后的场地内,不低于30cm;项目路基边陂、取弃土场、施工场地等施工遗迹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措施。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便道应尽量避让沿线居民点,距离居民点距离应不小于150m;料堆和贮料场应离居民区150 m以上;加强料场及散料运输管理,采用必要的物料遮盖措施;利用现有道路应做好路线选择、车速控制;配足洒水车,对施工现场、沿途居民点路段、施工便道定时洒水,干旱大风天气增加频次;加强施工管理,文明集中快速施工;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弃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使用后应采取遮盖、植树、种草等防护措施,及时恢复生态功能;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行,严禁跑冒滴漏;油类储藏须采取封闭、防水、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沾染油污的棉纱抹布等废物不得随便丢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优先选择租用附近民房,利用居民现有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对距离现有居民点较远的施工场所,应采取设置化粪池或干厕进行收集处理的方式,经处理后用作农肥,严禁直接排放;沙石料冲洗废水采取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放; 含油施工废水设置简易的隔油池,必要时配备油水分离器对施工机械冲洗及维修产生的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不外排;施工机械、车辆清洗水经沉砂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加强施工场所管理,妥善管理各类垃圾、机械漏油及其他废弃物、避免丢入附近水体,施工材料(沥青、油料、化学品等)不宜堆放在水体附近,并配备遮挡帆布;施工营地选址应远离水体;桥梁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水下桥墩施工应采用产生悬浮物小的围堰施工工艺;桥梁施工中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抛入河流、沟渠,泥沙及钻渣不得在河道堆存,应指定地点填埋或送附近取弃土场处理。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主要施工运输通道远离居民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昼间确保施工噪声不影响沿线居民生活环境,夜间22时~6时段停止大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沿线村庄附近禁止夜间施工,确需在夜间施工路段,向当地环保部门上报施工申请,并按环保部门要求采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等措施消减噪声;做好防噪宣传,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 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桥梁基础钻孔灌注桩产生的淤泥和钻渣,废砂石、废混凝土、施工机械运行、维修等产生的废油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区设置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垃圾处理场处理;废砂石统一运至弃渣场填埋;废混凝土统一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桥梁基础钻孔灌注桩产生的淤泥和钻渣,进行晾晒干燥后回用做路基材料;施工机械运行、维修等产生的废油,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标准。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车辆行驶噪声对沿线居民点和野生动物的影响;车辆尾气、固体废物、路面径流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生态保护措施。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及对水土流失、水质的不利影响;加强营运期生态监测,监测生境、植被及生态系统变化,管理机构中设置生态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及报告制度;通过对生态、水、大气、声、固废等方面环境保护及治理措施,落实江西赣县大湖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责任,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栽种可吸收吸附尾气的乔灌草等植物,车辆运输散装物料需加盖篷布;对上路机动车尾气进行达标检查,超排车辆不准上路;加强路段环境监测,提升上路车辆燃油品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推广新能源车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通过设置路侧排水沟以及涵洞、急流槽等连通排水沟,尽量避免路面雨水直接排入农田、同时在桥梁两端设置防渗沉淀池收集桥面径流,防止风险事故情况下,危险废液流入河流内污染水体;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定时进行路面卫生清洁工作;加强运行交通管理,控制车速,减少因交通事故发生而引起水域污染;定期清理排水系统及全线的边沟,从而保证排水系统疏通。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近期、中期、远期噪声根据监测结果,对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路段采取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并对超标敏感点的降噪措施及时调整补充,预留远期噪声防护资金。项目公路两侧规划应以工业布局优先,避免在公路中心线两侧 180m范围内规划居住、学校和医院等敏感建筑。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过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加强管理和宣传;分类收集,可以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清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固废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 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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