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年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集中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年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集中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2024-2025年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工程

设计服务集中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2024-2025年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集中招标项目(项目编号:I110*****55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标段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8%

(3)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年结束,如果在框架结束时间前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终止合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3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12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3%

(3)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年结束,如果在框架结束时间前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终止合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3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12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8%

(3)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年结束,如果在框架结束时间前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终止合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3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12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二)否决投标情况: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及工器具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及工器具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二、标段2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2%

(3)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年结束,如果在框架结束时间前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终止合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3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19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0%

(3)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年结束,如果在框架结束时间前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终止合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3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19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2%

(3)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年结束,如果在框架结束时间前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终止合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3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19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二)否决投标情况: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及工器具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及工器具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沈阳市电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鸿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陕西通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浙江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及专职服务团队人员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三、标段3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0%

(3)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年结束,如果在框架结束时间前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终止合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3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18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0%

(3)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年结束,如果在框架结束时间前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终止合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3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18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36%

(3)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年结束,如果在框架结束时间前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终止合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3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18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二)否决投标情况:

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及工器具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四、标段4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38%

(3)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年结束,如果在框架结束时间前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终止合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3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16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江西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37%

(3)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年结束,如果在框架结束时间前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终止合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3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16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江西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30%

(3)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年结束,如果在框架结束时间前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终止合同。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3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16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二)否决投标情况:

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及工器具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鸿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浙江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工器具证明材料及专职服务团队人员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车辆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公示期: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5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航,159*****91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雷女士,024-********

招标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


,辽宁

标签: 通信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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