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鲤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12日 15:17 |
评审专家名单 | 章锦添,张作仁,苏玉明,严丽仙,施燕妮 | ||
总中标金额 | ¥232.******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管理员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303 |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泉州市鲤城区涂门街35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970号星光耀广场18幢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303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泉州市志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县301上村社区段丰业公司后 | 2,328,000.00元 | 97.68 |
采购包1(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泉州市志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社区治理服务 | 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采购 | 1.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向发展,逐步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最终实现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达到90%,参与率达到80%,分类准确率达到70%; 2.成立垃圾分类工作运营服务队伍,包括一名区域主管,两名组长分管新、老城区,新城区配备8名组员,老城区配备4名组员。 3.指导物业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定人、定岗的管理模式; 4.指导物业单位成立垃圾分类管理员服务队伍,优化垃圾分类投放点位,持续推进撤桶并点工作,做到每200户设置一处投放点; 5.对于生活垃圾采用分类投放,引导居民厨余垃圾源头分类,厨余垃圾分出量逐步提升,最终实现每日分出量达到12吨; 6.提升居民环保意识,推进“三增一减”工作取得成效; 7.加强物业垃圾分类管理员服务工作技能,每月定时开展一场技能培训,让物业管理员能够妥善运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方法与技巧; 8.加强物业垃圾分类管理员的学习、管理、考核。 9.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工作以及入户指导,全区域开展81场宣传活动,年入户率达到90%,有效快速地提升居民的垃圾分类积极性和知晓率; 10.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以及监督、临检、考评; 11.严格按照考评办法做为工作标准管理制度,规范物业垃圾分类管理员的行为规范、服务规范、工作要求。 12.提供不少于4个种类的宣传小礼品(厨余小桶5000个,四分类道具桶1000套,宣传纸巾7000提,垃圾分类垃圾袋*****卷),在宣传活动现场用于随机分发给现场参与人员宣传垃圾分类,所有宣传小礼品外观均需印刷垃圾分类图样,印刷图样需符合泉州市垃圾分类标准。 | 督促指导物业小区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员的岗位职责与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指导物业垃圾分类管理员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高峰期时间的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即7:00-9:00;19:00-21:00,现场指导居民正确的垃圾分类,正确投放,做到垃圾分类台账登记,入户宣传指导,保持垃圾投放点位和垃圾分类桶的干净整洁,爱护垃圾分类的设施设备。 1.垃圾分类实施管理办法的培训。 2.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与分类技巧的培训。 3.物业垃圾分类管理员岗位服务工作流程的培训。 4.物业垃圾分类管理员的服务用语、分类引导、入户宣传、督导规范与标准的培训。 5.资源再利用小制作的培训,营造垃圾分类氛围的渲染。 6.垃圾分类技能知识考核。 7.通过检查,以居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的达标情况作为依据,以结果为导向,鉴定考核评比管理员的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 8.定期组织管理员交流学习,主题研讨,解决工作中的难点与痛点。 9.接待各级领导班子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临检及考评 | 1年 | 项 | 本次服务需严格按照并满足《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和工作评价指引》(泉分类办〔2024〕1号)、《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 | 2,328,000.00 |
采购人代表: | 章锦添 |
评审专家: | 张作仁 、 苏玉明 、 严丽仙 、 施燕妮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下述约定支付:a.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100万元以下,收取比例1.5%;100-500万元,收取比例:0.8%;500-1000万元,收取比例:0.45%;实行差额累计法。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b.服务费缴交账户:福建省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峡支行,账号:907*****200*****10860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2.562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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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涂门街352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省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970号星光耀广场18幢501室
联系方式:189*****303
项目联系人:管理员
电话:189*****303
福建省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2日
标签: 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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