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凌云路570号
联系方式:139*****050
供应商(乙方):乐山德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86号
联系方式:138*****877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29,135.00 | ¥29,135.00 | 为规范花湖湾办公区公共秩序,确保办公场所安全,对办公区物业服务进行采购。花湖湾办公区总建筑面积8053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采购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园林、会务、电工等。主要功能或目标:进一步规范花湖湾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确保办公场所整洁、安全。包含房屋维修、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养护、绿化养护、会议服务等。 需满足的要求:依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四川省《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51/T2534-2018).甲乙双方于2023年 7 月 31 日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下称:原合同)。由于主合同未约定节假日办公区域氛围营造及值班人员餐费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第十二条的规定,签订该补充协议:1、服务时间:2023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2、服务费用: *****.00 3、服务内容:(1)物业管理服务期内对国家法定节日(国庆节、元旦、春节、劳动节)增加办公区氛围营造绿植摆放,费用*****元(含绿植、运输费用、人工、养护等)。(2)物业管理服务期内,节假日值班人员早中晚餐费,按照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时间,标准按45元/人/天,时间29天,值班人员7人(保安3人、会务1人、保洁1人、电工1人、绿化1人),合计:9135元。4、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
合同金额: 29,13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壹佰叁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15日
履约地点:花湖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024年02月01日
2024年03月12日
合同附件:
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
2024年03月12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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