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法院韩店人民法庭中央空调及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邹平市人民法院韩店人民法庭中央空调及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邹平市人民法院韩店人民法庭中央空调及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1*****020**********
二、项目名称:邹平市人民法院韩店人民法庭中央空调及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山东晖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工业南路61-11号山钢新天地广场7号楼1-301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132.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邹平市人民法院韩店人民法庭中央空调及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拆除及修复吊顶、新装中央空调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完工。
项目经理:王昌智
执业证书信息:鲁237*****02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何云杉、郝增梅、朱金龙
标包A:山东晖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4.28、89.28、94.73)、山东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2、88.5、89.6)、滨州市海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76.9、84.3、88.8)、山东万汇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77.42、84.92、9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经与采购人协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00元。
收费金额(单位: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山东万汇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报价过高导致价格部分得分低;技术部分内容不够全面完善导致技术部分得分低。)
2、山东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内容不够全面完善导致技术部分得分低。)
3、滨州市海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报价过高导致价格部分得分低;技术部分内容不够全面完善导致技术部分得分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邹平市人民法院
地 址:邹平市鹤伴一路838号
联系方式:0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东正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省滨州市邹平县(区)黄山12号月河村
联系方式:195*****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正宏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95*****582
十一、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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