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建设项目之通用或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七批第01包中标公告

“十四五”建设项目之通用或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七批第01包中标公告

“十四五”建设项目之通用或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七批)第01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十四五”建设项目之通用或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七批)

2.招标编号:24-70CAJ4298-01

3.包 号:01包(35t门座式起重机)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上午09:30

6.评审日期:2024年03月01日

7.采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

投标总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

12,360,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11,980,0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2,964,400.00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为01包的中标单位。

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全军武器装备信息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相关部门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人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傅先生/137*****27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嘉宾路与南湖路交汇处北侧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林、赖航/ 152*****986138*****823

传真:0591-********

电子信箱:szjyzxnj003@163.comm

开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坊七巷支行

银行账号:901*****100100*****594(用于支付中标服务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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