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供应及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DS-BANC1-055)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3 月 15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供应及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纳尔科(中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1.8900
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贝纳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0.5770 万元,质
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0.3070 万元,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纳尔科(中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杜亦然/;
中标候选人(贝纳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顾佳丽/;
中标候选人(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苏峰/;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纳尔科(中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中标候选人(贝纳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纳尔科(中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贝纳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投诉邮箱提出书面异议。
投诉受理邮箱: zllh5520161@163.com
2.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项目的基本情况;
(2) 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提出异议的);
(5) 被异议人的名称;
(6)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7) 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材料应当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异
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
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 超过异议期限的:
(2)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异议人不是异议所涉及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的;
(4) 异议材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
时间内提供的;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
常进行。
三、其他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供应及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DS-BANC1-055)
公示开始时间:2024-3-12 公示结束时间:2024-3-15
本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供应及服务(项目编号:ADS-BANC1-055),经评标委
员会评审,确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序,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供应及服务: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服务期
1 纳尔科(中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21.8900 1 年
2 贝纳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80.577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3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40.307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投诉邮箱提出书面异议。
投诉受理邮箱: zllh5520161@163.com
2.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项目的基本情况;
(2) 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提出异议的);
(5) 被异议人的名称;
(6)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7) 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材料应当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异
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
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 超过异议期限的:
(2)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异议人不是异议所涉及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的;
(4) 异议材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
时间内提供的;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
常进行。
三、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期:202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 24 时 00 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新材料科技园长丰河路 389 号
联系人:赵立亮
电话:025-57688126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 51 号
邮编:222000
联系人:王伟宇
电话:18000191317
电子邮件:zllh5520161@163.com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新材料科技园长丰河路 389 号
联 系 人:赵立亮
电 话:025-57688126
电子邮件:zllh552016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 51 号
联 系 人: 王伟宇
电 话: 18000191317
电子邮件: zllh552016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