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阁镇土地复垦事宜所涉及的水泥路面残值出让处置中标结果公告
夏阁镇土地复垦事宜所涉及的水泥路面残值出让处置中标结果公告
夏阁镇土地复垦事宜所涉及的水泥路面残值出让处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夏阁镇土地复垦事宜所涉及的水泥路面残值出让处置
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4日
开标日期:2024年3月8日
夏阁镇土地复垦事宜所涉及的水泥路面残值出让处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巢湖市三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单价贰拾叁元壹角/吨(¥:23.1元/吨)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
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涵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单价贰拾贰元柒角/吨(¥:22.7元/吨)
地址:巢湖经济开发区巨嶂居委会丽晶华庭小区A12幢3单元302室
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巢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单价贰拾贰元伍角/吨(¥:22.5元/吨)
地址:巢湖市东方新世界21号写字楼505室
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夏阁镇竹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巢湖市夏阁镇竹柯村委会竹柯村西侧
联系人:徐平 联系电话:138*****4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沿街101铺
项目负责人:韦工
联系电话:181*****850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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