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联合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联合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商务领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行为,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度抽查计划,德阳市商务局牵头组织,与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2家企业,分别是:四川京鸿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德阳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上美商业分公司,随机抽取3名检查人员(德阳市商务局严丹、德阳市市场监管局谢勇肖、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杨亮亮),于2023年11月2日对抽取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商务领域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序号 | 检查事项 | 被检单位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检查结果 |
1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 四川京鸿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预售资金是否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 2、规模、集团、品牌发卡企业是否在境内建立与发行规模相适应的业务处理系统,并保障业务处理系统信息安全和运行质量; 3、预收资金是否按法定比例存管或购买保险 4、单张卡充值后资金余额是否超限。 5、单张记名卡、不记名卡是否执行限额规定; 6、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 7、符合法定条件的购卡资金是否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是否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8、主营业务为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卡企业,主营业务为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发卡企业和集团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是否超过法定比例。 9、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否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10、是否建立完整的业务台帐,并真实有效地记录相关信息 11、是否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以及是否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 12、章程或协议中对退卡服务有无约定; 13、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是否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14、记名卡、不记名卡有效期规定是否执行; 15、是否落实购卡人及其代理人身份信息保存和交易信息保密规定 16、是否留存符合法定条件的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17、是否公示或告知激活、换卡、挂失、退卡等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18、是否履行章程、协议提示告知义务; 19、预收资金是否由统一账户管理并用于主营业务 20、卡面信息记载: 1.实体卡。卡面上是否记载发卡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卡号、使用规则、注意事项等;集团发卡企业是否标明集团名称,品牌发卡企业是否标明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 2.虚拟卡。是否记载上述信息。 21、是否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 22、是否备案(如已备案,填写备案机关和备案编号) 23、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终止时,是否履行变更、注销手续。 24、填报的信息是否存在故意隐瞒或虚报现象。 25、是否按法定时限提交季度(年度)业务报告; 26、是否制定预收资金结算、风险管理、日常监督、应急处置制度。 27、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交易数据是否备份 28、业务处理系统发生重大或不可恢复的技术故障时,是否向备案机关报告。 | 现场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 德阳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上美商业分公司 | 1、预售资金是否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 2、规模、集团、品牌发卡企业是否在境内建立与发行规模相适应的业务处理系统,并保障业务处理系统信息安全和运行质量; 3、预收资金是否按法定比例存管或购买保险 4、单张卡充值后资金余额是否超限。 5、单张记名卡、不记名卡是否执行限额规定; 6、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 7、符合法定条件的购卡资金是否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是否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8、主营业务为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卡企业,主营业务为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发卡企业和集团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是否超过法定比例。 9、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否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10、是否建立完整的业务台帐,并真实有效地记录相关信息 11、是否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以及是否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 12、章程或协议中对退卡服务有无约定; 13、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是否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14、记名卡、不记名卡有效期规定是否执行; 15、是否落实购卡人及其代理人身份信息保存和交易信息保密规定 16、是否留存符合法定条件的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17、是否公示或告知激活、换卡、挂失、退卡等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18、是否履行章程、协议提示告知义务; 19、预收资金是否由统一账户管理并用于主营业务 20、卡面信息记载: 1.实体卡。卡面上是否记载发卡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卡号、使用规则、注意事项等;集团发卡企业是否标明集团名称,品牌发卡企业是否标明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 2.虚拟卡。是否记载上述信息。 21、是否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 22、是否备案(如已备案,填写备案机关和备案编号) 23、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终止时,是否履行变更、注销手续。 24、填报的信息是否存在故意隐瞒或虚报现象。 25、是否按法定时限提交季度(年度)业务报告; 26、是否制定预收资金结算、风险管理、日常监督、应急处置制度。 27、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交易数据是否备份 28、业务处理系统发生重大或不可恢复的技术故障时,是否向备案机关报告。 | 现场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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