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高街道雷千路水泥砼路面工程中标公示
峰高街道雷千路水泥砼路面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5月6日——2016年5月10日)
项目名称 | 峰高街道雷千路水泥砼路面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3299 | |||||||
招标人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办事处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峰高街道雷千路水泥砼路面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青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商鼎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 | |||||||
拟中标人 | 四川青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39.902852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委员会 | 联 系 电 话 |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重庆市荣昌区监察局 | ||||||||
招标人: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5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5月5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峰高街道雷千路水泥砼路面工程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16]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峰高街道唐冲村、千秋村。
2.2工程规模:项目总里程4公里,改建成水泥砼路面公路,路面宽3.5米,路基宽4.2米,两侧C30水泥砼路肩各宽0.35米。
2.3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246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8日起,各投标人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间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兴荣大厦)。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办事处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2号楼27楼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13883991932
传真:***-********
2016年4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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