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停车场对外出租项目中标公告

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停车场对外出租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停车场对外出租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14:27
评审专家名单 高庆敏、宋祖安、温云青、解晓松
总中标金额 ¥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梦、夏波、陈雪婷
项目联系电话 024-********、024-********
采购单位 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殷双军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梦、夏波、陈雪婷024-********、024-********
附件:
附件1 LNFK(Z)2024-018 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停车场对外出租项目 招标文件(1).pdf

一、项目编号:LNFK(Z)2024-018(招标文件编号:LNFK(Z)2024-018)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停车场对外出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机场路1001号C栋4层G4098号

中标(成交)金额:1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停车场对外出租项目 泊位数:对外收费停车泊位45 个,其中门诊楼停车泊位20个、办公楼停车泊位8个、住院楼院内停车泊位17个。 1、提供停车场智能化管理服务,对采购单位现有智能化停车管理服务设备进行完善,直到达到采购单位的使用要求,配合采购单位完善智能化停车管理服务系统及相关设备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根据采购单位合理要求,可追加投入(包含人员、设备等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进出口停车管理仪器设备、院内道路施划路线路标、增加或更换路障。
3、免费负责医院职工自用地上、地下停车场的管理(地上停车泊位36个、地下停车场停车泊位62个),包括设置专人管理及路线、路标、车位线施划和车辆出入设施维护、保养、更换等;为保证车场整洁,每年需做两次施划。不收取职工车辆停车费。
4、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医院如遇大型建设或医疗布局改变影响及造成减少停车位情况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
6、负责1号、3号楼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区域及附近道路除雪工作,并提供相应除雪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除雪车、除雪机、除雪剂等;配合采购单位的防洪防汛工作,并提供相应防汛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沙袋、雨靴等;所有除雪工作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随下随扫,确保患者及职工出行方便,若因除雪不及时而造成人身伤害等事件,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7、负责保障停车场区域的环境卫生及路面通畅,如出现路面积水、坑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扰乱停车场秩序的小商小贩等人员进行清理,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
8、未尽事项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执行。
9、如遇甲方单位举办大型活动、迎接上级单位检查时及应急车辆特殊情况等,乙方无偿优先提供车位。
10、停车场产生的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按照国家平谷峰的标准价格与甲方进行结算,以实际发生量每半年向甲方进行缴纳。
1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备的场地资源及办公、值班场所,乙方要妥善保护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它用。乙方须指派一名现场主管负责与甲方联系,处理停车场的日常事务。
1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专属合作权利,甲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将停车场承包或转让给他人;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13、乙方投入的停车场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在项目内进行任何展示。
14、进入场内的车辆由乙方负责看管,并办理机动车停车场责任险,若停车场内发生建筑设施及附属物受损、车辆刮蹭受损、丢失、人员伤亡、理赔及治安案件等异常情况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15、乙方自行承担停车场的经营风险,其无权以停车数量不足导致亏损为由要求甲方退回全部或部分承包费,更无权要求延期支付承包费。
16、乙方接受甲方合理的管理意见和建议,调整管理流程和制度。
17、做好停车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允许乱拉电线,严禁以各种形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场内不得占用任何消防通道停放车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铁锹)等,防止车辆自燃引发火灾。
18、乙方其聘用的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做好岗前培训。在委托期间,乙方所有聘用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工作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或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侵权或违约被索赔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签订后一年 同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庆敏、宋祖安、温云青、解晓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        

联系方式:殷双军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吴梦、夏波、陈雪婷024-********、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梦、夏波、陈雪婷

电 话:  024-********、024-********

 

标签: 停车场对外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