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标段

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标段

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 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标段[成交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 【信息时间:2024-03-13 18:24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顺财采计-2024-015

2)采购代理编号:HNGZCG-2024-002

二、采购项目预算:355.75万元

采购项目名称: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文岩路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佰零伍万捌仟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93.35分

五、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浮船式移动式取水泵站、调节水池、转水池、高位水池及饮水管网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

项目经理:李凤钗

执业证书信息:豫241*****9086

六、评审专家名单:丁洪波(组长)、田微、覃治周(业主评委)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叁万贰仟元整(¥*****.00元)计取代理费。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自收到本告知书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永顺县棚场街197号

联 系 人:徐斌

联系方式:158 7430 8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708室

联 系 人:陈二林

联系方式:187 0743 8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斌、陈二林

电 话:158*****341187*****769


附件: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pdf

标签: 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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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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