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1129破1号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报告书
2023赣1129破1号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报告书
江西省汉氏贵金属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案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报告书
各位债权人:
2024年3月5日,江西省汉氏贵金属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会上对《江西省汉氏贵金属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现计票工作已完成,现向各位债权人报告计票结果:
一、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 债权分组 | 出席债权人数 | 债权总额 | 同意债权人数 | 同意人数比例 | 同意债权金额 | 同意债权金额比例 |
1 | 优先债权组 | 6 | 24,295,479.40 | 5 | 83.33% | 18,295,479.40 | 75.30% |
2 | 职工债权组 | 81 | 3,353,986.93 | 75 | 92.59% | 3,164,136.60 | 94.34% |
3 | 税收债权组 | 1 | 273,872.87 | 1 | 100% | 273,872.87 | 100% |
4 | 普通债权组 | 65 | 1,308,413,691.64 | 42 | 64.62% | 945,153,812.44 | 72.24% |
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各组均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故四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情况
出资人组由出资人李永敏、上海汉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成,李永敏同时为上海汉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李永敏人在国外,处于失联状态,未出席参加债权人会议,亦未投票进行表决,故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综上所述,《江西省汉氏贵金属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未通过。因出资人组无法表决,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批准该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报告!
江西省汉氏贵金属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西省文昊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西省万沪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西省汉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标签: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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