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清淤疏浚经营权公开拍卖结果公示
北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清淤疏浚经营权公开拍卖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道、航道整治砂石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水河湖〔2021〕1号)、《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清淤疏浚经营权出让方案的批复》(北政函〔2024〕29号)等规定,现对北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清淤疏浚经营权公开拍卖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1.竞得人名称:北流市新农沙石有限公司
2.竞得人注册地址:北流市北流镇金旺旺小区南面走马岭西侧创客小镇B11栋2号楼
3.成交时间:2024年3月13日
4.成交地点: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成交价:捌佰捌拾贰万伍仟玖佰元(¥:882.59万元)
二、出让清淤疏浚经营权的基本情况
1.出让项目标的:北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清淤疏浚经营权。
2.清淤疏浚位置:北流市新圩镇、六靖镇、石窝镇,具体位置以批复的项目砂石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为准。
3.清淤疏浚物总量约为:累计限制疏浚清淤疏浚物可用砂石资源总量为43.52万立方米,其中卵石资源量0.81万立方米,河砂资源量42.71万立方米。北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卵石及河砂储量如下表:
治理河段工程 | 卵石储量 (万立方米) | 河沙储量 (万立方米) | 备注 |
北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 | 0.04 | 0.63 | |
北流市六靖河六靖镇龙湾村河段整治工程 | 0.09 | 10.71 | |
北流市六靖河六靖镇镇南村河段整治工程 | 0.07 | 9.09 | |
北流市六靖河石窝圩镇河段整治工程 | 0.06 | 2.77 | |
北流市六靖河石窝镇东华村河段整治工程 | 0.01 | 4.04 | |
北流市六靖河石窝镇蒙冲村河段整治工程 | 0.01 | 5.29 | |
北流市六靖河石寨村河段整治工程 | 0.37 | 2.87 | |
北流市六靖河长江村河段整治工程 | 0.16 | 7.31 | |
合计 | 0.81 | 42.71 |
4.出让期限:8个月工期(若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买受人应当在可清淤疏浚区相对应的出让期限内进行清淤疏浚活动,若买受人相应提前达到限制的清淤疏浚总量,则河道清淤疏浚经营权出让期限相应提前终止。
5.竞得人负责北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河道清淤疏浚作业,清淤疏浚总长度合计为31.334km,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相关手续办理
1.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须持本次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到北流市水利局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公开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并可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北流市水利局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金,出让金纳入北流市财政统一管理。
3.签订《出让合同》后15日内出让金支付不得少于成交价的50%;余下的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
4.竞得人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出让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按2‰每日的标准加收滞纳金;同时,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5.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相关规定缴纳出让金后,由竞得人持有关缴费凭证、出让合同等材料到北流市水利局备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对竞得的北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清淤疏浚经营权进行处置。
6.竞得人不履行本次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义务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无偿收回本次拍卖的北流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清淤疏浚经营权,竞得人已交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四、公示期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即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7日。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3月27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邮寄(以发出或者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书面材料形式(以送达时间为准)报送北流市水利局。
北流市水利局地址:北流市龙桥路0006号。
联系人:覃先生 0775-*******。
北流市水利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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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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