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消纳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HT-省本级

西安石油大学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消纳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HT-省本级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3-*****

二、合同名称: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消纳服务

三、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3-*****

四、项目名称: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消纳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石油大学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西安市环境卫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西安市灞桥区东十里铺西安市清洁车辆修配厂内

联系方式:135*****3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鄠邑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消纳服务 1(项) ¥411,000.00 ¥411,000.00 1、必须保证及时将生活垃圾清运出校园,不得有垃圾外溢、堆积的现象发生。对于突发事项造成的垃圾意外增多应有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加班加点清运垃圾。2、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应有充分的技术装备准备,保证及时按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分类清运,不耽误校园内的各类生活垃圾外运,并承担垃圾分类清运过程产生的相关费用。3、应担保其进场工作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进场工作人员均统一着装、佩戴工卡,自觉遵守招标单位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制度,服从招标单位对出入校区车辆、物品的查验,并且,对工作人员在校内的一切行为负责。4、进入校区的清运车辆需办理通行证,费用自理,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尾气、噪音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的检测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沿途散落、遗漏垃圾。5、进入校区的清运车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校区车辆管理制度,按交通规则及校区内的路标、交通指示牌指引行驶。6、清运生活垃圾应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和有关环保法规。7、应熟悉校园服务区域内现场情况,以避免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不安全隐患,损坏周边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单位负责。8、在服务期间做好安全文明管理,重视安全生产,按规范运输操作,保证自身及周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若发生事故,由投标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任何责任与校方无关。9、 进入校区的清运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规定,出示相关证明。五、合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为1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本项目合同期满,采购人根据服务满意程度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累计执行年限不超过3年,续签合同价款与前一年合同价款相同。

合同金额: 411,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生活垃圾清运.pdf

西安石油大学

2023年12月14日

标签: 生活垃圾 清运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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