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新宁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新宁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4日

新宁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服务项目

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湘水监2024年01号)

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PAGEREF _Toc1616 \h 3

*****%20">第二节、中标通知书?PAGEREF _Toc***** \h 15

*****%20">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PAGEREF _Toc***** \h 16

*****%20">第四节、通用合同条款?PAGEREF _Toc***** \h 17

*****%20">第五节、其他合同文件?PAGEREF _Toc***** \h 24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甲方)新宁县水利局

供应商(全称):(乙方)湖南省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

新宁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服务项目服务清单

序号

项目划分

项目名称

内容

单位

数量

(单座)

备注

1

巡视巡查

日常

巡查

汛期

一库一人,汛期巡查不少于1次/天,6个月不少于180次,汛期不可预知特殊情况增加20次,总数不少于200次/座,非汛期巡查不少于5次/月,6个月不少于30次

200

费用预算包含巡查人员工资、交通费用、意外保险及项目部人员日常巡查费用。

2

非汛期

30

3

专业巡查

3-5位专家(水利专业高工)对水库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安全状况,闸门及启闭设施运行状况,供电条件、备用电源、防汛物料准备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1

单座水库专业巡查1次,每年汛中组织专家团队对水库进行巡视检查,并出具报告。

4

信息化设备巡查

对已有信息化设备水库进行专项巡查,内容包括:水库的水雨情监测、变形监测、渗流监测、水库的自动化系统监测,并出具检查报告。

1

对已有信息化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填报巡查记录表,年底编制汇总报告。

5

工程面貌养护

砍青、除杂

每年至少4次,包括外坡(含砍青、挖树蔸、砍灌木、清理外运),保证外坡草皮深度长期不超过20CM。 /内坡(内坡六角块局部修复勾缝、坡面除杂草、坝前垃圾清理外运)/坝顶(垃圾清理、局部平整) /溢洪道(垃圾清理,面层恢复性修复,杂物清理)

4

单座水库4次/年,含:人员意外保险、交通、工资、设备、工时等费用。

6

水库保洁

清扫水库管理所以及大坝周边垃圾和杂物等、打捞和清运水面、大坝(包括滩地)、库岸的垃圾、有害或废弃漂浮物等。达到“水库水面无漂浮废弃物、水库保护区无垃圾”的要求。

4

单座水库大型水草、保洁不少于4次/年,日常确保水库水面清洁。含人员工资、意外保险费用等。

7

主体结构简易修复

依据养护规程标准对土石坝、砌石坝、混凝土坝坝顶、坝坡、坝基与坝端岸坡伸缩缝、变形缝、止水与排水设施和泄、输水设施等进行日常养护。(单座水库合同期内维护费用1000元内报采购人审核,由服务单位承担,超过部分报采购方审核由采购方列支。)

1

单座水库简易维修不超过1000元,由管护单位承担;超过1000元以上的,需上报业主单位,经业主单位确认后,另行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8

专业维修管护

钢丝绳、止水更换,金属结构保养

闸门、启闭机、钢丝绳索、止水等隐患、缺陷问题的排查、检修、处理。
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排查构筑物关键部位隐患问题整改。

1

单项工作不超过1000元,由管护单位承担,含:维修包括人工工资、交通费、伙食费、施工费等。超过1000元以上的,需上报业主单位,经业主单位确认后,另行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9

闸门检修、维修

1

10

启闭机保养、检修

1

11

泄水设施运维

1

12

挡水建筑、泄水建筑隐患排查

1

13

信息化建设

智慧云管理平台研发及使用

(1)智慧云平台运营及升级

1

已有平台的升级改造及运营。

14

(2)建立每座水库全生命周期数据库、为智慧水库建设奠定基础,最终形成全县水库的数据中心。

1

建立数据中心。

15

水库管理手机APP、服务器研发

针对水库“三个责任人”及水利部小型水库专项督查工作要求,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技术支持业务,包含相应的水情、巡查、安全管理等内容的APP软件系统的升级、维护。

1

巡查人员手机APP研发、数据

16

公示牌内容更换

公示内容制作更新及安装

对已公示信息牌内容进行更换。

1

每座水库预计200元,每块公示内容更换预算50元,每座水库预计2块,安装费用100元。

17

水库安全鉴定

超过规定时限未进行安全鉴定的水库

清理统计超过规定时限未进行安全鉴定的水库,及时提醒业主开展安全鉴定。

1

此项统计分析工作不需要服务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00 元整

大写: 壹佰玖拾肆万贰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01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时间:自2024年1月 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方式: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4.付款:

(1)进度款支付:按12个月计算,合同签订后7天支付预付款40%,半年考核合格后支付30%,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支付余款30%。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此页无正文)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1-********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

长岭支行

账 号:430*****161*********


附件01

新宁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服务项目标的清单

小(I)型水库14座

序号

水库名称

所在村组

坝型

备注

1

碧田水库

丰田乡

均质土坝

2

华洋水库

水庙镇

均质土坝

3

腊塘水库

水庙镇石门村

土坝

4

罗洪水库

万塘乡

罗洪村

均质土坝

5

大兴水库

金石镇

石云村

双曲拱坝

6

东风水库

金石镇

石云村

心墙土坝

7

罗源水库

金石镇

罗源村

均质土坝

8

满竹山水库

高桥镇 中房村

土坝

9

禾塘冲水库

高桥镇 栗叶村

土坝

10

完冲水库

高桥镇 庄姜村

土坝

11

坝头水库

安山乡

永兴村

均质土坝

12

跃进水库

马头桥镇

架冲村

均质土坝

13

甘井水库

巡田乡

甘井村4组

均质土坝

14

严塘水库

一渡水镇严塘村

均质土坝

小(II)型水库98座

序号

水库名称

所在村组

坝型

备注

1

稗子田水库

水庙镇

伞家冲村

土坝

2

黄基塘水库

水庙镇

三塘村

土坝

3

梅子井水库

水庙镇

三塘村

土坝

4

茶亭水库

崀山镇

茶亭村

砌石重力坝

5

电站坝水库

崀山镇

窑市村

砌石重力坝

6

和平水库

崀山镇

水西村

砌石重力坝

7

青山冲水库

崀山镇

窑市村

粘土心墙坝

8

枫木坳水库

崀山镇

崀山村

粘土心墙坝

9

黄背水库

崀山镇

黄背村

均质土坝

10

岩门前水库

万塘乡桐木冲村

心墙土坝

11

余家塘水库

万塘乡高塘村

心墙土坝

12

石塘冲水库

万塘乡家兴村

砌石坝

13

高峰水库

万塘乡高峰村

心墙土坝

14

俞家塘水库

万塘乡万塘村

心墙土坝

15

朱家坝水库

万塘乡万塘村

砌石坝

16

阿叉塘水库

万塘乡茶田村

心墙土坝

17

杨家桥水库

万塘乡新伍村

心墙土坝

18

竹岩塘水库

万塘乡三江村

心墙土坝

19

虾塘水库

万塘乡高塘村

均质土坝

20

隐山水库

万塘乡双石村

土坝心墙坝

21

梅冲水库

金石镇

松风亭村

均质土坝

22

堰塘水库

金石镇

古田村

粘土心墙坝

23

大淤塘水库

金石镇

凝绣社区

粘土心墙坝

24

吊脚楼水库

金石镇

连村

粘土心墙坝

25

井塘水库

金石镇

祥元村

均质土坝

26

岩塘水库

金石镇

中长村

均质土坝

27

田中水库

金石镇

田中村

均质土坝

28

罗家塘水库

金石镇

田中村

粘土心墙坝

29

洞门口水库

金石镇

马江村

均质土坝

30

芦毛塘水库

金石镇

西冲村

心墙土坝

31

落家水库

金石镇

宛旦平村

心墙土坝

32

玉家冲水库

金石镇

山渡村

均质土坝

33

三坝水库

金石镇

万兴村

均质土坝

34

湾塘水库

金石镇

金木村

均质土坝

35

官塘水库

金石镇飞仙桥村

均质土坝

36

新田水库

黄龙镇

新田村

均质土坝

37

四清水库

黄龙镇

羊坪村

均质土坝

38

峡山口水库

黄龙镇

塘边村

均质土坝

39

鲤溪坝水库

清江桥乡

冻江村

石坝

40

车竹塘水库

清江桥乡

水口村

土坝

41

青山塘水库

清江桥乡

水口村

土坝

42

大冲水库

清江桥乡

红星村

土坝

43

张家坝水库

清江桥乡

五里村

土坝

44

柏叶水库

高桥镇 烟村村

心墙土坝

45

烂河冲水库

高桥镇 老渡村

心墙土坝

46

谷皮塘水库

高桥镇 长坪村

心墙土坝

47

新塘水库

高桥镇 庄姜村

心墙土坝

48

民兵水库

高桥镇 司机村

心墙土坝

49

清水水库

高桥镇 清水村

心墙土坝

50

石脚水库

高桥镇 岩底村

心墙土坝

51

鱼形水库

高桥镇

双江村

均质土坝

52

芦毛冲水库

高桥镇 烟村村

心墙土坝

53

谢家水库

安山乡

露石村

心墙土坝

54

赤壁长塘水库

安山乡

大桥村

心墙土坝

55

六士长塘水库

安山乡

鸬鹚村

心墙土坝

56

千公坝水库

安山乡

花桥村

浆砌石重力坝

57

黄龙江水库

安山乡

赤矿村

浆砌石重力坝

58

毛坪水库

安山乡

安山村

心墙土坝

59

戴家水库

马头桥镇

绍洲村

均质土坝

60

芦山水库

马头桥镇

炉山村

均质土坝

61

金星水库

马头桥镇

金星村

均质土坝

62

划船塘水库

马头桥镇

洞头村

均质土坝

63

八仙水库

马头桥镇

白云村

均质土坝

64

江子冲水库

马头桥镇

沙田村

均质土坝

65

金盆水库

马头桥镇

金盆村

均质土坝

66

新塘水库

马头桥镇

楼台村

均质土坝

67

帕冲水库

马头桥镇

狮子村

均质土坝

68

新隆水库

马头桥镇

新农村

均质土坝

69

石坝水库

马头桥镇

荷叶村

均质土坝

70

黄牯岭水库

丰田乡

丰田村

均质土坝

71

洋塘水库

丰田乡

吉山村

均质土坝

72

高门塘水库

丰田乡

天星村

均质土坝

73

猪婆塘水库

丰田乡

坪丰村

均质土坝

74

龙口水库

回龙寺镇

东风村

均质土坝

75

塘乙山水库

回龙寺镇

俄口村

均质土坝

76

黄鲇水库

回龙寺镇

黄鲇村

均质土坝

77

败泥塘水库

回龙寺镇

阳家村

均质土坝

78

土地堂水库

回龙寺镇

笃庆村

均质土坝

79

高木塘水库

回龙寺镇

红星村

均质土坝

80

马口塘水库

回龙寺镇

洪桥村

均质土坝

81

代坝水库

回龙寺镇

光华村

均质土坝

82

共青水库

回龙寺镇

杨田村

均质土坝

83

石角塘水库

回龙寺镇

扶夷村

均质土坝

84

南瓜塘水库

回龙寺镇

井山村

均质土坝

85

青冲塘水库

回龙寺镇

宏福村

均质土坝

86

夹山口水库

回龙寺镇

岩塘村

均质土坝

87

石叶冲水库

巡田乡

巡江村

斜墙土坝

88

李家塘水库

巡田乡

桐古村

心墙土坝

89

猴子塘水库

巡田乡

桐古村

心墙土坝

90

苏礼堂水库

巡田乡

石井村

心墙土坝

91

邱家水库

巡田乡

桂山村

心墙土坝

92

黄花冲水库

一渡水镇

赤竹村

均质

土坝

93

岩塘水库

一渡水镇

金塘村

均质

土坝

94

五金塘水库

一渡水镇

赤竹村

均质

土坝

95

磨石塘水库

一渡水镇

对江村

均质

土坝

96

新打田水库

一渡水镇

和谐村

均质

土坝

97

范家水库

一渡水镇

范家村

均质

土坝

98

谢家田水库

一渡水镇

双禾村

第二节、中标通知书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6)款

服务内容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5.1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服务期限:1年(自2024年 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9.2(1) 款

服务要求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9.2(3) 款

响应时间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13.5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2、付款方式:按12个月计算,合同签订后7天支付预付款40%,半年考核合格后支付30%,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支付余款30%。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款项发票,收款方、发票出具方、合同乙方均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第14.2(6) 款

伴随服务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20.2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仲裁

第24.1条

合同未尽事项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四节、通用合同条款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服务”系指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项目基本情况

6.1 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新宁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服务项目

(2)座落位置: 新宁县境内

(3)占地面积:

(4)规划内容:全县所有小型水库物业化管养服务

(5)服务类型:服务类

7.服务内容

7.1详细内容依据本招标文件项目要求。

8.服务标准

8.1 详细内容依据本招标文件项目要求。

9.服务期限

9.1 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0.服务的验收

10.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10.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10.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11.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2.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2.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2.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2.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13.违约责任

13.1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

14.合同的变更

14.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4.2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5.合同中止与终止

15.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5.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6.合同转让和分包

16.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6.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6.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7.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17.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

18.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9.2 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法律适用

20.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1.通知

21.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1.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2.合同未尽事项

22.1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3.合同份数及生效

23.1合同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3.2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节、其他合同文件

1、考核要求及具体内容

物业绩效考核表

被考核人: 考评人: 日期:

类别

项目

标准分

考核内容

考核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复评得分

组织管理20 分

1.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8

项目部机构健全,岗位设置合理,人员配备到位等。

项目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得1 分,否则不得分。各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明确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人员按要求足额到位,遵守上班纪律, 得 3 分。在业主日常巡查、抽查、考核时,发现人员旷工的,一次性扣 3 分;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 1 分,第二次扣 3 分;无故请假,并未报业主备案的,按旷工处理,一次 性扣 3 分。认真履职,出色完成岗位职责的,得 3 分。人员到岗不作为,扣 3 分;履职不理想,扣 2 分;业主多次指出整改事项而不落实,扣 3 分。

2.制度制订和执行

4

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日常维护制度、巡查检查和观测制度、安全运行制度、应急处置制度、日常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落实,责任制落实,执行效果等。巡查人员下载安装智慧云平台app,并按要求开展巡查。

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日常维护制度、安全运行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内容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得2 分,缺一项扣减 0.5 分,扣完为止。各项制度落实,责任制落实,执行效果好,水库巡查人员下载并安装巡查 APP,按时巡查并上传相关照片, 得 2 分,否则扣 1~2 分。

3.工作计划和

管理

2

计划、方案的编制报送,验收、检查的申请,各类报告报送及时、准确等。

年度、检查观测、维修养护实施计划(方案)编制报业主备案,内容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得1分,否则扣0.5~1分。及时报送各类管理资料、检查报告、维修养护进度资料等且规范、正确的,得1分,否则扣 0.5~1分。

4.档案管理

6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管理,档案资料齐全、完好;各类检查、考核、事故处理过程记录清楚,分类清楚,按时归档等。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有专人管理、资料齐全完好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各类检查、考核、事故处理过程记录、维修养护资料等及时分类归档的,得 2分,否则扣1~2分。能妥善保管发包人移交的管理相关的技术档案资料,如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图件、照片完整并能及时移交的,得 2 分,否则扣 1~2 分。

运用操作25 分

1.控制运用

6

严格执行控运计划;运行规范、记录完整、及时;运行安全等。

严格执行业主水源调度指令的,得4分,有令不行扣 4 分、私自放水扣 4 分、管理不善被他人盗放,每次扣 2 分直至扣完。执行控运计划,记录准确、真实、完整的,得 2 分,无记录扣 2 分,记录不全每次扣 1分直至扣完。

2.工程检查

8

按规定做好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物业工程的日常综合性检查开展情况,文字记录全面、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等

能按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内容、项目、次数按时开展检查的,得1 分,否则不得分。每次检查、库区巡查记录、水雨情记录等规范、真实、正确、完整的得 3 分,否则扣 1~ 3 分。准确、及时上报水雨情、各类报表、各类信息资料等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按规定操作使用巡检仪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按规定记录、报告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3.工程观测

8

按要求做好物业工程的各项观测,观测设施保护情况,观测资料质量等

能按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内容、项目、次数按时开展测压管、雨量、水位等观测的,且内容真实、有正确的分析报告的,得8 分, 否则按工作量的比例酌情扣减,弄虚作假的扣 8 分。

4.检查报告

3

按规定做好汛前、汛后和年度检查报告,及时提交等

按要求和技术标准及时准确上报汛前、汛后和年度检查报告的,得3 分,否则每缺一次扣 1 分。同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反映各水库的现状,否则每发现一处错误扣 0.25 分,直至 3 分扣完。

维修养护35 分

1.维修养护

25

按要求编制年度和周期维修养护计划,按批准的计划开展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等

大坝坝顶、上下游、坝坡养护平整、无破损、美观、无明显杂草,防浪墙、路缘石无损坏,混凝土坝顶路面进行裂缝处理,得3 分,发现一处扣 1~3 分,扣分不设上限。大坝上游坝坡干砌石护坡密实无破损、松动, 下游坝坡无冲沟、塌陷,排水棱体、下游坝脚干砌石无松动、破损,无杂草,浆砌石无破损,得2分,发现一处扣1~2分,扣分不设上限。大坝排水沟清理干净,无堵塞,得1分,否则不得分。溢洪道清理干净,过水断面无淤积和障碍物的,建筑物无破损,得 2 分,否则扣1~2分。输水洞进口阶梯卧管、拔塞无破损、缺失,有闸门的水库要保证闸门及启闭机完好、能够良好运行,得 2 分, 否则不得分。视频日常维护能正常使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测压管、水尺、雨量站、水位站等监测设施日常维护能正常使用的,得2分,发现一处扣1~2分,扣分不设上限。APP日常维护能正常使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管理用房、办公室日常的电话能正常使用,得1分,否则不得分。坝区绿化修剪、整形、养护,得1分,否则不得分。其他维修项目按考核周期计划按时、保质完成,得3分,出现质量事故,扣3分,发现一处扣 1~3分,扣分不设上限。业主指派的其他维修项目能按时、保质完成得3分,出现质量事故,扣3分,未按要求完成扣 1~3分。维修养护资料按规定编制、手续完善,与施工进度同步,得3分,否则扣1~3分。

2.工程保洁

10

对物业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绿化,交通、供排水、通讯及照明设施,工程标牌、观测、监测设施,管理办公、生活用房整洁保养以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等

管理房整洁、卫生,防汛物资摆放整齐、干净整洁,得2分,发现一处扣1分,扣分不设上限。大坝坝顶、内外坡整洁、无树木、杂草、垃圾,得2分,发现一处扣 1~2分,扣分不设上限。库内水面无明显漂浮物,得3分,否则扣1~3分。视频、监测设施摆放规范,防潮、防灰尘,得 1分,否则不得分。放水廊道、放水闸室干净卫生、无杂物堆放, 得1分,否则不得分。工程标牌(包括界桩、界牌、安全警示牌、宣传牌)保洁养护、醒目,得1分,否则不得分。

安全管理(20分)

1.违章管理

5

按合同授权坚持依法管理;确保水库范围内无新建违章建筑,无危害工程安全活动;做好危险区警示标牌醒目无排放有毒或污染物等破坏水质的活动

及时发现、上报侵犯水库权属的行为,得1分,否则不得分。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行为,得1分,否则不得分。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向水库排放有毒或污染物等破坏水质的行为,得1分,否则不得分。及时上报并制止水库游泳等污染水质的行为,得2分,制止不力,扣1~2分。

2.防汛检查

3

按合同和其它有关规定,做好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库区巡查,并有文字记录材料

按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做好记录并向业主递交检查报告的,得3分,否则按完成情况和报告质量扣1~3分。

3.防汛安全

6

人员、培训、任务落实到位。

收集整理各水库防汛预案,得2分,否则不得分。对巡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得3分,否则不得分。坚持水库汛期 24小时防洪值班,得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4.安全生产

6

有完善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能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安全生产方面无重大责任事故

有完善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位得2分,无操作性、责任不落实,扣1~2分。每季度开展人员安全培训,且资料完善,得2分,否则扣1~2分,未开展、弄虚作假扣2分。严格按安全规定操作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施工,无安全事故,得2分,否则不得分。

合计

100分

被考核人自我评价/考核意见反馈:

考核小组办公室评价/考核绩效改善建议:

备注:运行管理所有水库每半年(6个月)考核一次,考核得分即为该半年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全额拨付6个月的水库运行管理费用;最终得分70 分以上(含)80 分以下(不含),扣减该6个月水库运行管理费用10%;最终得分60分以上(含)70分以下(不含),扣减该6个月水库运行管理费用20%,并更换项目负责人;半年考核终得分50分以上(含)60分以下(不含),扣减该6个月水库运行管理费用40%;半年考核最终得分50分以下(不含),扣减该6个月水库运行管理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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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库 物业 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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