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4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4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福建省宏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69号员工公寓32幢801-803单元 | 920,000.00元 | 920,000.00元 |
采购包4(晋安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宏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4-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晋安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辖区各信号灯路口(采购人指定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辖区各信号灯路口(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内,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服务期内,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 92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邱旸 |
评审专家: | 占少芳 、 吴俊杰 、 胡雪彦 、 黄坚贞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在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3.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账号:351*****0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4晋安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1.3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本公告服务标准为:晋安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服务期内,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联系方式:邱警官 059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2011室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符惠琴、吴菲、陈雯
电话:0591-********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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