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经开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郎溪经开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招标人

名称:郎溪开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钟梅路

代理机构

名称:郎溪荣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项目名称

郎溪经开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LXX-GC-GK-*******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14日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陕西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3号大话南门壹中心1608室

投标报价:********.28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周亚文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陕161*****01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公用管道安装GB2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山丹县集中供热二级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鑫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肥东县响导乡响导大街

投标报价:********.28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李立清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01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公用管道安装GB2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经开区大众汽车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陕西正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长丰园1区1幢C单元11层1111-1112号

投标报价:********.23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9分

项目负责人:杨林林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陕161*****02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公用管道安装GB2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库尔勒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配套供热管网二期2022年热力管网工程(三标段)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山东省昱通安装有限公司单位因资质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山西省帝华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因资质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河南万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项目特征描述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因项目特征描述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年03月14日-2024年03月18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63-*******,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82*****50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标签: 集中供热 管网工程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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