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2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2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2号

一、项目编号:[******]ZJCGC[CS]********

二、项目名称:采购南北院腔镜室内镜清洗工作站等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汾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57号340室

被投诉人1:黑龙江省众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浏园小区9号楼3楼

被投诉人2: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德龙路33号

相关供应商1:黑龙江国药器械医用耗材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1004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采购南北院腔镜室内镜清洗工作站等设备(项目编号:[******]ZJCGC[CS]********)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中标公司黑龙江国药器械医用耗材有限公司超高价中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5日


标签: 处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