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际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际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际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3/15

关于开展省际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
和输注泵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晋药招〔2024〕3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
二、确定协议采购量的途径
(一)确认方式
本次工作依托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sjlm.ybj.zj.gov.cn/tps-local/login)开展。各市医疗保障局和辖区内医疗机构登录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与报量系统一致。如忘记账号和密码,由所在市医保局联系省药采中心办理相关工作。
(二)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确认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登录系统进入“协议采购量管理”栏目,对本单位相关类别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完成确认后,各医疗机构需导出并打印汇总表(汇总表由系统内自动生成),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于2024年3月27日17时前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版文件。
(三)医保部门数据审核
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登录系统进入“协议采购量管理”栏目,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数据进行逐级审核。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请各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3月27日17时前通过系统进行提交。
三、时间安排
平台开放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3月27日17时。
四、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一)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
第一步:根据中选产品降幅不同,确定对应的获得基础量和调出分配量。具体规则如下:
降幅=48%的中选产品,该产品获得自身采购需求量的48%,调出采购需求量的42%作为调出分配量;之后降幅每增加1%,多获得3%的基础量,减少3%调出分配量;以此类推,直至降幅达 62%,将获得自身90%的采购需求量。详见下表。
第一步协议量分配表
降幅
基础量系数(X)
获得基础量(Y)
调出分配量(Z)
获得基础量占相应产品首年采购需求量的比例
调出分配量占相应产品首年采购需求量的比例
48%
0
48%
42%
49%
1
51%
39%
50%
2
54%
36%
...
...
...
...
59%
11
81%
9%
60%
12
84%
6%
61%
13
87%
3%
62%
14
90%
0%
备注:基础量系数X为降幅增量数值,降幅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计算公式如下:
获得基础量百分比公式:Y=48%+3%X
调出分配量百分比公式:Z=90%-Y
第二步:剩余采购需求量为各企业调出分配量,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产品中按照中选排名进行自主分配选择企业(排名最后一名的企业不在选择范围内)。60MHz及以上产品调出分配量可选择包含60MHz以下、60MHz及以上的产品;60MHz以下产品调出分配量选择仅限于60MHz以下产品。
各医疗机构申报需求量<25根可自行选择是否参与剩余采购需求量分配,如不参与,医疗机构申报企业采购需求量的90%作为协议采购量。
第三步:首年协议采购量构成如下:
一是企业有效报价的各产品所获得的基础量;二是医疗机构在剩余采购需求量中选择分配的采购需求量。
(二)输注泵
第一步:竞价单元内按中选排名顺序及中选依据,梯度分配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如遇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
表1.第一步协议量分配比例(机械泵和电子泵Ⅰ)
中选排名
协议采购量梯度部分占
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待分配量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1
90%
0%
2
88%
0%
3
86%
0%
4
84%
0%
5
82%
0%
6
80%
0%
7
75%
5%
8
70%
10%
9
65%
15%
10
60%
20%
11
55%
25%
12
50%
30%
13
45%
35%
≥14
40%
40%
表2.第一步协议量分配比例(电子泵Ⅱ)
中选排名
协议采购量梯度部分占
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待分配量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1
90%
0%
2
80%
0%
3
70%
10%
4
60%
20%
≥5
50%
30%
各竞价单元按“拟中选规则四”增补中选的企业,其协议采购量梯度部分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为40%。
第二步: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80%(如遇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以及中选产品的待分配量(如遇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共同组成剩余量。
剩余量分配:(1)机械泵和电子泵Ⅰ:由医疗机构在同一竞价单元内在排名前80%的中选企业(如遇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中自主选择分配;(2)电子泵Ⅱ:医疗机构需求量≥100个的,剩余量由医疗机构在该竞价单元除最后一名外的中选企业中自主选择;医疗机构需求量<100个的,可不按上述方式分量,即医院需求量的80%(如遇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作为协议采购量,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企业中自主选择。
各竞价单元按“拟中选规则四”增补中选的企业均不参与剩余量的分配。
五、工作要求
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确认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确认相关数据。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对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确保确认的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3月15日

上一篇文章:关于做好签订省际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的通知

标签: 超声诊断 输注泵 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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