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险经纪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险经纪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险经纪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湖北大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折扣率:71.5%;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折扣率:73%;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新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折扣率:65%。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起三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 购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731-********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文女士、吴先生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监督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0731-********
电 话: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 响应单位 名称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1 | 国幸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无独立法人资格、无保险中介许可证 | 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响应人的资质等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
2 | 和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未提供省级(含)以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对该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核准文件和响应人对该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 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响应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
标签: 保险经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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