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检验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瑞银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 2,051,75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瑞银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免疫内分泌、激素 免疫内分泌、激素 1、供应商应根据订单数量按时且保质保量送达履约地点,且要保证配送产品来源渠道的合法合规性。纳入挂网的产品,保证不使用非挂网品种取代挂网品种,否则因此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2、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产品须提供原装正品。 3、产品包装要求(如涉及):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产品注册证名称、产品注册证号、数量、价格、产地、生产厂家、配送企业、批号、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有效期、质量合格标志等(需无菌包装的耗材必须保证符合无菌要求); 4、需要冷链运输的,必须附有冷链交接单,冷链交接单上记录的温度必须符合产品储存温度的要求。需冷链运输的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需具备冷链运输、储存条件; 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临床使用中效果达不到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同类产品。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采购人所有使用的医疗耗材、消耗品的品牌以及包装规格。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书面说明; 6、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调整相应试剂的规格。 因采购人现有设备使用年限问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8个月内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供货。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成交人响应文件以及签订的合同验收。 2,051,752.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维华、阳孟、敬小菊、蒋玲、敬永计(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4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包一的中标供应商的下浮比例为:4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梧桐南路140号

联系方式: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北路42附1号金域国际商业楼4栋2楼4-5号

联系方式: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825-*******

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5日


标签: 检验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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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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