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水务综合执法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水务综合执法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中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9号F1座24层V31
中标(成交)金额:1,035,000(元)
评审总得分:80.4(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服务
供应商名称:子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虎石台镇站前街
中标(成交)金额:1,047,000(元)
评审总得分:72.09(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服务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2时38分36秒
废标情形:其他,根据采购文件内容,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投标单位兼投多个包组时,按照包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各包组有效投标人需满足三家及以上,第三包组有效投标人仅有两家,故本包组流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水务综合执法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C********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非法取水户
服务要求:要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查验、收集数据资料,严谨、科学、高效、便民、廉洁地开展评估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对违法取排水量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估核定。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认真履行沈阳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委托职责,沈阳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招标选取经营范围涵盖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违法行为人取排水量进行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评估,出具取排水量评估报告,经专家论证后,评估结果作为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追缴工作中,核定水量的主要证据。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水务综合执法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002(C********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水务综合执法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002
服务要求: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水法》明确的重要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有效制止违法取水行为后,追缴水资源费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管理必须完成的工作。为保证开展追缴水资源费工作时核定的取水量法制、准确、客观、合理,选用第三方机构对违法行为人取排水量进行科学合理评估、核定,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开展追缴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举措。 ⑴为落实《辽宁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沈阳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委托职责,沈阳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招标选取经营范围涵盖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违法行为人取排水量进行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评估,出具取排水量评估报告,经专家论证后,评估结果作为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追缴工作中,核定水量的主要证据。同时,实施取排水量评估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须承担配合沈阳市水务局出庭应诉义务。 ⑵第三方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后,实施取排水量评估工作,要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查验、收集数据资料,严谨、科学、高效、便民、廉洁地开展评估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对违法取排水量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估核定。 ⑶评估项目任务量原则上按照机会均等分配,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成果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优胜劣汰分配评估项目。 ⑷每单项评估工作出具的评估报告不少于5份。 ⑸评估过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评估水量数据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取消评估资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执行省、市及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夺、韩雨轩、苑丽华、胡志民、刘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28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376.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队(沈阳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学伟、王海涛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4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文件0223.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中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违法取排水量第三方评估服务
供应商名称:子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_00.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_0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