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JL-2024FW-020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市湾沚区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对湾沚区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相关工作举措、材料收集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包含现场实地走访调查及材料收集等外业工作),指导完成验收所需的支撑资料(电子版)和影像资料准备工作,并通过省级验收。

服务时间:6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艳婷、高秀军、奚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新一轮安徽省新安江干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2021年05月;(2)固镇县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2022年10月13日;(3)巢湖市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实施方案编制项目,2022年7月11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139*****133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湾沚区水务局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农林水大楼9楼

联系方式:181*****71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139*****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 话:139*****133

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水务局

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5日

标签: 建设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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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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