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主城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维护维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主城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维护维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LGCS*******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主城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维护维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浩森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南二环路与南泉山路交口罍街篮球公园管理中心201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宿州市主城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维护维修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本次现状需进行维修的器材,包括更换零部件、防锈喷漆处理、地基加固等,使其维修后可以正常使用。维保内容:包括对正常使用范围内器材、设备的任何损坏予以维修及对所有器材、设备的日常保养,确保器械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轴承保养、易损件更换等日常维护

服务时间:36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平(组长)、刘松 、万红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河路小区12栋1701室,联系方式:181*****22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 宿州市浍水东路609号

联系方式: 武老师 155*****76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汴河路小区12栋1701室

联系方式: 181*****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 工

电   话: 181*****229 

标签: 维护维修 体育场地 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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