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004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数据资源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雨花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雨花区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04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雨花区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项目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叁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品目分类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询价金额 (限制价) | 1 | 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 | 政务数据目录需求 | 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 | ******.88 | 2 | 归集任务需求 | 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 | ******.16 | 3 | 数据治理需求 | 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 | ******.10 | 4 | 数据共享需求 | 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 | *****.50 | 5 | 数据开放需求 | 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 | *****.15 | 6 | 信息资源安全需求 | 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 | *****.59 | 7 | 系统维护需求 | 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 | *****.40 | 8 | 政务数据统计分析展示运维服务 | 数据统计分析展示 | 政务数据统计分析展示运维服务 | ******.06 | 9 | 软件系统日常维护操作 | 政务数据统计分析展示运维服务 | *****.80 | 10 | 现场讲解服务 | 政务数据统计分析展示运维服务 | *****.40 | | | 合计 |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3-15 —— 2025-03-14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服务合同签订并经甲方完成内部财政审批流程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服务合同到期并经甲方完成内部财政审批流程后,一个月内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并经甲方完成内部财政审批流程后,按照考核结果应用条款中约定一个月内支付。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圭塘支行(长沙市雨花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有限公司:820*****0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在运维各个阶段有关电子或纸质文档,包括说明书、部署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等文档以及应用软件、与应用软件有关的电子文档、源代码、安装配置及维护文档等,按质量管理要求交付给甲方负责人; 建立《数据运维管理维护值班制度》、《数据运维管理维护应急流程制度》等相应运维管理制度。对现场值班工作情况,有《系统运行状态记录表》、《日常巡检记录表》等记录文档。遇到应急突发事件时能按照应急流程制度处理相关问题,以及在法定节假日里每天安排一名工程师远程值班,遇到紧急事件时可以赶到现场处理问题,保证各业务单位、各级部门的相关业务正常运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接受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具体考核指标以市级文件中对区县考核指标定义,运维公司须保障区历次考核成绩排名均处于前列。 服务等级 | 三级服务 | 二级服务 | 一级服务 | | 服务受理时间 | 7×24小时 | 5×24小时 | 5×8小时 | | 服务响应时间 | ≤1小时 | ≤4小时 | ≤8小时 | | 人员到场时间 | ≤2小时 | ≤6小时 | 下一个工作日 | | 故障恢复时间 | ≤4小时 | ≤8小时 | ≤24小时 | | 巡检周期 | 每周一次 | 每月一次 | 每季度一次 | 调整系数 | 1.0 | 0.9 | 0.8 | 根据长沙市运维等级调整系数(如上表所示),本项目服务等级将采用“三级服务”。 5.2.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应符合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在每个周期末,按照月度或季度考核及年度绩效考核(详见“服务考核及付费-季度考核”描述)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通知乙方进场时间、审批乙方提供的运维服务; (2)按合同要求支付服务款项。 6.2乙方责任: 按合同要求配合甲方完成运维工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确有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否则每延期一日,应按本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金额的20%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雨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3月15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季度考核 季度评分标准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分类 | 考核指标 | 指标定义及标准 | 分项总分 | 1 | 项目管理 | 进度控制 | 乙方项目负责人提交运维报告、制定或修订项目计划、对阶段内工作内容总结及成果展示、对遇到的问题及进度延迟原因进行说明,未提交或延期提交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5 | 2 | 人员安排 | 乙方项目团队应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同时应保证不少于3人驻场,且驻场人员需遵守甲方工作制度安排,违反者每人次扣2分。 | 5 | 乙方如果在甲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维护人员进行调整,每次扣2分。 | 若乙方更换的人员不具备甲方对乙方的人员能力要求,每人次扣2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3 | 管理制度 | 乙方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生一次警告或投诉事件,每次扣2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5 | 4 | 文档交付 | 按软件工程规范,从项目启动、需求分析、设计、测试、试运行上线、运维阶段以及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的交付文档清单,交付相关文档,每缺少一项扣2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5 | 5 | 日常巡检 | 进行日常巡检,提交巡检维护记录日志,因误操作、文档不全、责任心不强、缺乏检查导致业务故障的每次扣2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5 | 6 | 故障响应 | 故障处理 | 一般故障须在120分钟内响应并处理,重大故障须在60分钟内响应并处理,未及时响应处理的每次扣除2至4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10 | 7 | 技术支持 | 无人接听电话、回复微信/QQ/钉钉留言,且没有在120分钟内回复电话或消息,每发生一次扣1分; | 5 | 接听支持电话时,态度不好或推诿引起用户投诉查明,每发生一次扣1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8 | 安全保密 | 系统安全 | 甲方提供安全防御工具软件,乙方负责定期检查与更新,包括杀毒及更新病毒库,做好安全防御工作;每发生一次因病毒引起系统故障扣2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5 | 9 | 应用安全 | 甲方定期组织应用安全扫描,乙方负责补丁升级,对于因应用程序安全漏洞引起的安全事故通报;每发生一次扣2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5 | 10 | 数据保密 |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保密信息,包括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每通报一次扣2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5 | 11 | 政务数据资源运维服务 | 资源目录编制 | 乙方负责信息资源目录、数据资源目录的编目,每季度平均增长不低于10个,以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及区数据治理和安全管理系统统计结果为准。按数量每少1个扣0.5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5 | 12 | 数据归集服务 | 乙方负责贴源层数据资源目录字段数量以及准确性、及时性、稳定性,归集数据量每季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以区数据治理和安全管理系统统计结果为准。根据增长比例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5 | 13 | 数据治理服务 | 乙方负责归集数据的校验和加工治理的质量,加工数据量每季度平均增长率不低不5%,以区数据治理和安全管理系统统计结果为准。根据增长比例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5 | 14 | 数据共享应用 | 乙方负责用数单位提供用数分析,并及时提供相应数据共享,定期统计数据应用需求完成情况。根据用数单位反馈投诉情况,每出现一次严重的扣2分,一般的扣1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5 | 15 | 数据开放服务 | 乙方负责对开放数据目录编制,每季度平均增长不低于3个,以市数据开放平台统计结果为准。按数量每少1个扣1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 3 | 16 | 统计分析展示系统运维服务 | 数据统计分析 | 完成对数据资源中心已有数据治理基础上,开发出相应接口,根据年度计划中主题模块与模块内子版块完成数量计分,预计共8个主题模块,每模块8个版块,每月完成4个版块,每季度完成1个主题模块的内容新增或16个功能版块的新增(更新),每少一个版块扣2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15 | 17 | 系统讲解 | 按照甲方的管理制度,及时响应、协助有关系统内容讲解工作。出现准备不充分导致故障问题,出现一次扣2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2 | 18 | 其它 | 其他 | 在政务数据管理现有的业务需求基础上,完成领导交办的需求变更、省市级交办临时任务的支撑,未达要求的,扣2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 5 | 19 | 总分 | 100 | 季度考核评价与服务费挂钩计算办法: 1.甲方对乙方运维服务工作进行季度评价,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季度评价结果与服务费用的第二次支付款挂钩。 2.挂钩计算方法:服务费用的第二次支付款=四个季度考核后费用之和;单季度考核费用计算方法=(项目总金额×40%)/4×当季度得分/100。 11.2年度考核评价与服务费挂钩计算办法 1.以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绩效评估结果对乙方运维服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年度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的尾款支付挂钩。 2.尾款支付挂钩计算方法:市里发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后,根据雨花区在长沙市排名情况,排名第一梯度(第1、2名):项目成交金额×10%,如排名第二梯度(第3、4名):项目成交金额×10%×80%,如排名第三梯度(第5、6名):项目成交金额×10%×60%,如排名第四或第五梯度(第7、8、9名):项目成交金额×10%×40%。如本年度市不组织年度绩效评估,则此项按季度评估方法结算。 11.3服务费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长沙市雨花区数据资源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项目费用分三次支付。服务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服务到期后第二次支付40%;市里发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后,按照考核结果应用条款中约定支付尾款10%。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香樟东路8号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党校二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245号1010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