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口腔医院牙病巡回治疗车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湘潭市口腔医院牙病巡回治疗车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湘潭市口腔医院牙病巡回治疗车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3-18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口腔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民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口腔医院牙病巡回治疗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

(3)项目内容:湘潭市口腔医院牙病巡回治疗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4)项目承包范围:牙病巡回治疗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整

大写:玖拾贰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

牙病巡回治疗车

长沙民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牙病巡回治疗车

详见招标文件

/

1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03月18日,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90天(日历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签订实施

4.付款

所有设备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5%三年后无息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R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03月18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3月18日

甲 方:(公章)湘潭市口腔医院

乙 方:(公章)长沙民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桂梓晗

电 话:

电 话:185*****390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芙蓉北路159号锦绣华天1319房

开户银行:

账 号: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牙病巡回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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