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题研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题研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TQFN*****
二、项目名称: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题研究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题研究 |
服务范围 | 1.全面评估安徽省民营经济的发展情况; 2.评估“十四五”时期安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做法和问题; 3.梳理国内先进省市尤其是沪苏浙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及经验借鉴; 4.提出“十五五”时期安徽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上台阶的主要目标、标志性成果和战略方向; 5.提出“十五五”时期安徽持续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主要举措。 |
服务要求 | 提交报告文本、决策参考文章及相关基础数据。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8月31日。 |
服务标准 | 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安徽省“十五五”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研究报告、基于报告提炼的决策参考材料。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玉凤,韦朝勇,孙月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3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题研究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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