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主、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主、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DCZBHT-2024-2012(招标文件编号:DCZBHT-2024-2012)

二、项目名称: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主、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1:

供应商名称:河南紫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丰业街66号B区B6-1-16

中标(成交)金额:12.40元/周/学生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南紫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主、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郑州警察学院学生食堂主、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为鸡腿、鸡蛋、鸡排、水饺、玉米、水果类、坚果类、饼干类、肉食类、点心类、牛奶类、糖果类、果脯类、饮料类及其他相关货品。

每日新鲜,品质优,要配备美观大方展台以便于货品发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每日新鲜,品质优,要配备美观大方展台以便于货品发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岚、范爱青、薛玉珠、杨长军、赵起静(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和《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按货物类计算。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警察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废标情况: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警察学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31号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亚龙

联系方式:156*****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龙

联系方式:156*****537

标签: 学生食堂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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