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涉重金属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十四五”减排核算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蒙古自治区涉重金属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十四五”减排核算技术服务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B2024140170)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3 月 2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内蒙古自治区涉重金属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十四五”减排核算技术服务
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投标报价:88.30 万元,质
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内蒙古腾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50 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内蒙古利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45 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腾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利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腾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利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 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函,逾期将不再受
理。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实行实名制,异议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
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
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
内蒙古自治区涉重金属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十四五”减排核算技术服务项目(项目
编号:ZB2024140170)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完成竞争性磋商,该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现
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 39 号
联 系 人:白冬梅
电 话:186471383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 1 号众生大厦 17 层
联 系 人: 蒙微微
电 话: 15847116876
电子邮件: 33272130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