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桂14委评43号委托评估结果公示
2023桂14委评43号委托评估结果公示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桂14委评43号委托评估结果公示
2024年3月18日
案号:(2023)桂1423民初1170号
评估标的:1.对位于南宁市江南区邕津路68号万科悦江南19号楼2单元九层901号房屋、地下层B1132号车位及房屋内电视机1台、挂式空调3台、立式空调一台、冰箱1台、洗衣机1台进行评估;2.对位于崇左市龙州县龙北农场龙北分路A022号的房地产价值(土地及第一层建筑有权属证,二、三层未办理产权证)及对该房屋内电视2台,挂式空调4台,冰箱1台,洗衣机1台进行评估;3.对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龙北农场龙北分路A022号房产的附着物楼顶铁硼、一层地面砖瓦结构杂物房的价值进行评估;4.对放置在南宁市江南区邕津路68号万科悦江南19号楼2单元九层901号房屋内和龙州县龙北农场龙北分路A022号房屋内及龙州县龙北农场龙北分路A014号房屋内的红木家具的价值进行评估;5.对登记在罗小平。
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8日
有效期: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8日
评估标的评估价:1、位于南宁市江南区邕津路68号万科悦江南19号楼2单元九层901号房屋、地下层B1132号车位、位于崇左市龙州县龙北农场龙北分路A022号的房地产的价值为:¥*******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玖仟叁佰叁拾捌元整);房屋内的电子设备价值为:¥*****元(大写人民币:捌壹万伍仟捌佰壹拾叁元整);房屋内的家具价值为:¥******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贰仟捌佰贰拾柒元整);车辆价值为:¥*****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柒佰玖拾伍元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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