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春节迎春物资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春节迎春物资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240*****-1

二、合同名称:春节迎春物资(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240*****

四、项目名称:春节迎春物资(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

地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明月路151号

联系方式:180*****889

供应商(乙方):四川绿优味源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宁高新区物流港物流园区主干道A东侧西部铁路物流园4号楼仓库及附属用房

联系方式:159*****9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食用油 2,691(件) ¥129.50 ¥348,484.50 食用油: (1)卫生指标: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2)大豆油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3)保质期:不低于540 天; (4)包装符合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要求,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2 大米 2,691(件) ¥69.50 ¥187,024.50 大米: (1)卫生指标: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2)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大米为国家二级及以上。 (3)大米生产日期距离产品在常温下的保质期届满不得低于3个月。 (4)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标签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合同金额: 535,509.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伍仟伍佰零玖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08日

履约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春节迎春物资合同.pdf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

2024年03月19日

标签: 物资 春节 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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