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共计2年食堂外包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共计2年食堂外包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2025共计两年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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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尚勤雅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新城区东五路83号民安大厦B座 | 935,000.00元 |
合同包1(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2025共计两年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服务类(陕西尚勤雅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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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饮服务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2025共计2年食堂外包采购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2025共计2年食堂外包采购,其中采购内容为:食材、人工、服务等;主要目标:为本院干警提供安全、健康、多样、美味的工作餐,以及干净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和氛围等 | 一、服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食材、人工、服务费、管理费等; 2.每天须准备早午两餐,特殊情况双方沟通解决,就餐品种标准(可高于该标准): (二)早餐品种: 1.四种小菜(凉热根据季节或需求搭配); 2.两种稀饭; 3.每餐需供应鸡蛋; 4.主食及小吃各一。 (三)午餐品种: 1.套餐形式,以家常菜、地方特色面食为主(米饭或面食轮流供应),菜:四种(二荤二素)。 2.主食两种。 3.每顿备有汤粥。 4.午餐配有水果或酸奶。 5.要求回民单灶。 (四)采购目标:为本院干警提供安全、健康、多样、美味的工作餐以及干净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和氛围。 (五)相关需求: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对所提供的饭菜和食品负安全责任,如发生食源性群体食物中毒事故,经政府权威部门确定属乙方责任的,则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和质量标准的原料,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导致甲方承担或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索赔。 3.乙方需做好餐厅的水电气日常管理和附属楼安全、消防、治安、员工管理,严防出现安全事故、操作事故等,因乙方未按规定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 4.乙方每餐供应的主副食品种须留样保存48小时。乙方必须按食品安全的要求,做好食品的储藏、加工、餐具的消毒及“三防”措施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后,10日与采购人核对餐费,费用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付。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发票内容:餐饮服务),遇节假日顺延。 4、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食堂要求的配送清单按照规定时间将所需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采购人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加班的,供应商应保证加班期间食材的供应。 5、其他要求:配合甲方完成扶贫网采购任务。 6、服务质量: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合格 | 935,000.00 |
李魁生(采购人代表)、陈晓艳、陈燕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收费标准计取。成交单位服务费交纳信息银行户名: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账号:129*****2510777联系电话:0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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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2025共计两年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 1.402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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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166]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285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三路8号1幢*****室
联系方式:185*****950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5*****950
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9日
标签: 食堂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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