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镇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三标段预中标结果
2016年县镇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三标段预中标结果
工程编码 | ****************6 | |||||||||||||||||
工程名称 | 2016年县镇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三标段 | |||||||||||||||||
建设单位 | 长海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 |||||||||||||||||
工程类别 | 材料设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建设地点 |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 |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长海县 | |||||||||||||||||
拟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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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大连安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7430万元 企业资质:城市级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项目经理:王春梅专业:机电工程 级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9685 | |||||||||||||||||
招标内容 | 三标段为路灯安装及改造项目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5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5月12日 | |||||||||||||||
填报人 | 辽宁金标 | 填报日期 | 2016年05月10日 | |||||||||||||||
填报单位 |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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