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工装设备采购项目包组5结果公示
某单位工装设备采购项目包组5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工装设备采购项目(包组5)
二、项目编号
CECOM-2024-BDJC-0046/05
三、开标时间
2022年2月26日13:30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投标报价:3,39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江增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68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船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877,000元。
五、预中标人及预中标金额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3,390,000元。
六、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项
如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式(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向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联系人:傅先生,联系电话:153*****510。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投诉复议的。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3*****336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联 系 人:彭女士、黄先生
电子邮件:huangyuanhong@ce-com.cn
标签: 工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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